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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时间医学在安胎中的应用探析

中医中药秘方网 www.xxmy.com 发布时间:2023-08-18
时间医学是一门研究时间与人体的生理、病理变化关系的学科,是现代医学与时间生物学相结合的产物。中医时间医学起源于《黄帝内经》,讲述的是人体气血阴阳等生理变化具有周期性,与此对应,不同疾病在不同时间段会出现或轻或重的现象,说明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也与时间节律有着密切关系。中医认为胎动不安、滑胎责之于肾、肝、脾三脏,肾虚为其根本,故在治疗中以补益肾气、固护胞胎为主。《陈素庵妇科补解·安胎门》云:“妇人十二经血,当妊娠十月,每一经各养一胎……何经血虚,则何月当小产。唯预养其经血,庶无小产之患。”[1]因此,从中医时间医学角度探究妊娠不同阶段安胎与养生对于临床胎漏、胎动不安及滑胎的预防和治疗有十分显著的意义。
 
1 逐月养胎法
1.1 理论溯源
逐月养胎思想最早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胎产书》记载的胎产宜忌中“十月养胎”的内容。后魏晋时期,北齐徐之才在中医阴阳五行、脏腑经络理论指导下完成的《逐月养胎方》,标志着中医学安胎养胎理论取得了新发展[2]。《逐月养胎方》核心是随妊娠月份增长,选取不同的脏腑经脉养胎。该书记载了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即“妊娠一月始胚,二月始膏……九月谷气入胃,十月诸神备,日满即产矣”,并系统地提出逐月分经养胎法,即“妊娠一月,名始胚……足厥阴肝脉养;妊娠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胆脉养”。据此,笔者结合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孕妇的身心特点,对孕妇的精神调摄、饮食起居、用药针灸宜忌等作出详细描述。孕早期(1~3个月):肝、胆、心经主之。肝藏血,心主血脉,胎儿在发育之初需要充足的气血供应,心、肝经为多气多血之经脉。孕早期孕妇宜保持心情舒畅,平稳的心态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有利于促进胎儿先天之精充盈,而焦虑及劳神耗气会造成肝胆疏泄异常、心肝血虚,影响母体及胎儿气血生成和运行;孕中期(4~6个月):脾、胃、三焦经主之。脾主运化,胃主受纳,三焦主全身水液运行。孕中期胎儿形体四肢发育,需要脾、胃、三焦运化水谷精微并将之输送全身以供母胎使用。此期,只有脾胃健运,气血化生充足,三焦通畅,才能保证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孕妇宜清淡饮食,加强营养摄入,禁食生冷、辛辣刺激之物,保证胎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孕晚期(7~10个月):肺、大肠、肾、膀胱经主之。肺主气,司呼吸;肾主水,司二便。孕晚期胎儿毛发、骨骼逐渐发育完善,随着胎体渐长,母体的呼吸、二便等受到影响,容易出现憋闷、便秘、尿频等症状。要注意通利肺气及二便,保障母体正常生理活动,以免引起胎动不安。《诸病源候论》《备急千金要方》《陈素庵妇科补解》等中医古籍对于逐月养胎法均有引载。
 
1.2 现代研究
运用逐月养胎理论治疗胎漏、胎动不安,可根据各脏腑流注时间,针对性选择入该脏腑药物或增加相关引经药以增强疗效;另一方面,根据气血流注时间,在该时段用药或先其时用药使药物提前吸收,在该经时段药效达到最好[3]。张建等[4]在治疗孕两个月胎漏时,认为孕1~2个月为肝胆经所养,肾为肝之母,此时治以补肝血、固肾气,方用胶艾汤合寿胎丸加减,患者服用4剂血止,8剂痊愈。研究发现,逐月养胎理论指导下的综合调护方案治疗早期先兆流产安全有效,能明显减轻患者的先兆流产症状,提高早孕期孕酮、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水平,并能明显改善患者的焦虑、抑郁情况,提高患者心理健康水平,继而为母体创造良好的身心环境,有利于胎儿孕育[5]。
 
1.3 指导意义
(1)优生
古人认为孕期前3个月是胎教的关键时期。《备急千金要方·养胎第三》中提到“凡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6]孕妇的行为举止对于腹中胎儿具有耳濡目染的影响,故孕妇在孕早期可以通过读写诗书、听礼乐等熏陶腹中胎儿。《诸病源候论·妊娠候》载:“妊娠三月,始胎。当此之时,血不流,形像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7]该书指出,妊娠早期,胎儿能在母亲的所思所感中“见物”而变,这与现代胎教思想不谋而合。
 
(2)养胎
徐之才逐月养胎法提到,妊娠一月应“饮食精熟酸美,受御宜食大麦,无食腥辛,是谓才正”“寝必安静,无令恐畏”,且“怀娠一月,足厥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此外,还指出妊娠一月宜预服乌雌鸡汤以安胎,若曾伤一月胎者当预服补胎汤方。对于其他妊娠月份,徐之才也从饮食起居、精神情志及针灸宜忌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妇科玉尺·胎前》描述秦氏世传逐月养胎方曰:“陈皮半夏汤,妊娠二月服,治有气血不足,胎气始盛,逆动胃气,恶阻呕吐,饮食少进……柳青丸,妊娠三月服……滑胎饮,妊娠十月服。”[8]记载了从妊娠二月到妊娠十月的易患疾病及相应处方用药。二者均依照妊娠月份提出了养胎之法。
 
(3)保胎
逐月循经安胎以防堕胎之患。《医学正传·妇人科》云:“安胎之法,宜各按月依经,视其气血虚实而调之,固无堕胎之患。”[9]若孕期不同月份其主养经脉气血亏虚,精血不足以下注胞宫养胎,则恐有小产、堕胎之患。妊娠第3、5、7个月主养经脉为心包、脾、肺经,三者皆为多气少血之脉,易引起胎动不安及血虚失养,故此三月易滑胎,应予以重视。
 
(4)争议与思考
虽然逐月养胎理论为古代安胎思想的主流,但仍有许多医家对逐月分经养胎思想提出质疑。一为对分经养胎的质疑。《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奇病论》曰:“以理推之,手足十二经之脉,昼夜流行,无间、无日、无时而不共养胎气也,必无分经养胎之理。”[10]陈修园《女科要旨·胎前》亦云:“须知妇人自受胎以后,十二经气血俱翕聚以养胎元,岂有某经养某月胎之理?又岂有限于某月必见某症、必用某方施治之理?”[11]其认为一经妊养一月的思想违背了中医整体观念,十二经脉昼夜流行,循环无端以滋养母胎,并无分经之说。王清任认为,胎儿在母腹中全赖母血滋养,各经经气分别滋养胎儿各组织器官的说法不可取,从而在形态学上否定了分经养胎论[12]。二为对禁针主养经脉的质疑。在正常情况下,“不可针灸其经”可避免因打破人体自身的阴阳平衡而导致的流产,但在病理情况下,通过针灸其经,可调整机体的阴阳平衡,进而治疗疾病[13]。实践证明,逐月养胎思想对于指导养胎确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不过不可因拘于月份安胎而延误治疗。《妇人规·安胎》曰:“安胎之方不可执,亦不可泥其月数,但当随证随经,因其病而药之,乃为至善。”故在临床保胎过程中,可在辨证施治基础上,于处方用药及针灸中融入逐月养胎思想,以提高疗效。
 
2 “七、五、三”奇数律安胎法
2.1 奇数律与女性生殖发育的关系
女性生殖功能发育与奇数律有密切联系。《素问·上古天真论》提出:“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该书将女子的一生分为7个时期,此为七数律。唐容川《医易通说·月候》记载:“每月以五日为一候,以一候应一卦……人身天癸之水,实与月应,女子称为月信,言其如潮水之有定期。”[14]近代学者亦把女性一生分为少女、青春、壮盛、更年及老年期,即五数律[15]。刘完素在《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妇人胎产论第二十九》中言:“妇人童幼天癸未行之际,皆属少阴,天癸既行,皆从厥阴论之,天癸既竭,乃属太阴经也。”[16]其认为女子一生以天癸消长为中心,分为少女期、育龄期、老年期,即三数律[17]。奇数律在胎产中亦有体现。张介宾《景岳全书·妇人规·数堕胎》云:“所以屡见小产、堕胎者,多在三个月及五月、七月之间,而下次之堕必如其复然。”夏桂成提出“七、五、三”奇数律与女子安胎有密切关系,把孕后“七、五、三”时间点称为保胎的关键点,称其为“过关”,还指出在孕30、50、70、90 d 左右容易发生流产,甚至孕期第5、7个月仍属流产的危险期[17]。在上述时间段应注重孕妇的激素水平变化及腹痛、阴道流血等症状。
 
2.2 现代研究
刘意如等[18]观察发现,妊娠30、50、70、90 d左右容易发生流产。谈勇等[19]在临床上治疗安胎的过程中,秉承奇数律安胎思想,凡停经逢3、5、7奇数时,要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状态及激素水平的波动,及时调整安胎方药。夏桂成认为“七、五、三”奇数律反映肝、脾、肾的活动,故强调安胎应以补肾为主,辅以健脾宁心[20]。
 
2.3 指导意义
“七、五、三”奇数律重要的意义在于“预培其损”,提前预测到容易发生胎动不安的关键时间点,并给予恰当的治疗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充分体现了《黄帝内经》的治未病思想。对于滑胎患者而言,应提前进行针对性、预防性的治疗,至少将保胎治疗持续至以往怀孕堕胎发生的最大月份之后,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3 孕期顺时养生与禁忌
3.1 孕期同房时机禁忌
《万氏妇人科》对于男女交合时机提出“三虚四忌”:“男女无疾,交会应期,三虚四忌,不可不避。三虚者,天地晦冥,日月薄蚀,雷电风雨,晦朔弦望,天之虚也;地震土陷,山崩水溢,地之虚也;忧怒悲恐,醉饱劳倦,人之虚也。犯此三虚,则交而不孕,孕而不育……四忌者,一忌者,本身正冲……二忌大寒、大暑、大醉、大饱之时;三忌日月星辰,寺观坛庙、灶厕冢墓之处;四忌触忤恼犯,骂詈击搏之事。犯此四忌,不唯令人无子,且至夭也。”[21]古人认为,非孕女子,在同房时机上有诸多禁忌,尤其是屡孕屡堕的滑胎者,在同房的时间、环境及夫妇双方个人身体状态方面更要注意。现代临床建议,妊娠3个月与分娩前3个月宜禁房事,避免伤及胎儿,引起母胎双方的感染等[22]。
 
3.2 谨避四时寒暑
逐月养胎法认为孕四月“洗浴远避寒暑”,孕五月“厚其衣裳,朝吸天光,以避寒殃”,孕七月“无薄衣、洗浴、寒饮”。张秀书[23]在孕妇产前保健中提出,妊娠早期为胎儿细胞分裂分化及组织、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胎儿易受环境和孕妇疾病影响,此时期易发生流产、畸胎等。妊娠期间,精血汇聚胞宫以养胎元,母体自身体质较为虚弱,须时刻注意外界环境的变化,以防六淫邪气侵袭人体,有损母胎健康。
 
3.3 孕期劳逸适度
《幼幼集成》认为:“盖妇人怀胎,血以养之,气以护之,宜常时微劳,令气血周流,胞胎活动。如久坐久卧,以致气不运行,血不流顺,胎也沉滞不活动,故令难产。”故孕期过劳易耗气伤血,损及胎元,而导致流产、早产;过逸则气血运行不畅,纳呆食少,气血化源不足而有碍胎儿发育,或引发滞产、难产。中医胎教知识里提及“五月以前宜逸,五月以后宜劳”,要求孕妇孕早期不宜多劳,以静养为主,固护胎元;孕中晚期可适当参加体育锻炼,如“浣洗衣服”“出游于野”“劳身摇肢”“动作屈伸”等,使体内气血流畅,可以调整胎位,保证正常分娩。
 
综上所述,在妊娠不同时间严密观察,结合中医时间医学进行个体化的保胎疗法对于早期先兆流产患者提高保胎成功率,改善妊娠结局意义深远。逐月养胎法从妊娠月份出发,详细阐述不同月份的养胎宜忌;“七、五、三”奇数律从容易发生先兆流产的关键时间点出发,要求动态分析妊娠期各项相关指标,关注孕妇身心健康,及时有效地调整女子体内的气血阴阳,保证胚胎的健康发育;孕期顺时养生从整个孕期出发,在起居劳逸等生活细节方面作出详细的指导。
 
时间因素在古时虽为安胎思想之主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现代诊疗过程之中,可将其作为治疗过程中的参考点。在临床实践中医者应做到四诊合参、辨证论治,同时也应注重结合现代医学最新研究成果和诊疗技术,以便中西医结合治疗,重视孕前优生优育检查,为怀孕做好前提准备。此外,对于“数堕胎”的滑胎患者而言,更是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夫妇双方的各项检查,明确病因,对症治疗。
 
来源:中国民间疗法 作者:陈敏 张建伟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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