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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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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药物的配伍禁忌

中医中药秘方网 www.xxmy.com 发布时间:2011-02-26

在使用中药时,必须注意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和服药禁忌。

①配伍禁忌:

中药的配伍禁忌,历代医家总结出“十八反”、 “十九畏” 现介绍如下: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藻莫相依:
硫磺畏芒硝(包括玄明粉)。
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牵牛(包括黑、白两种)。
丁香(包括公、母两种)畏郁金(包括黑、黄两种)。
芒硝畏荆三棱。
川乌、草乌(包括附子)畏犀角(包括广角)。
人参(包括各种人参)畏五灵脂。
官桂(包括肉桂、桂枝)畏石脂(包括赤、白两种)。

以上是前人的经验总结,经现代医学研究,未得到明确结论,不过今后配伍时,仍应采取审慎态度为安全。 ②妊娠禁忌:

在药膳用药时,凡是具有直接损害胎元胎气以致堕胎的药物应禁用之。此外,对一些间接对胎元胎气具有一定影响,有可能导致堕胎的药物也应慎用之。

妊娠禁忌用药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三棱、莪术、大戟、芫花、巴豆、商陆、雄黄、牵牛子、甘遂、芒硝、麝香、虻虫、水蛭、斑蝥等。

妊娠慎用的药物有活血、通经、去淤、行气、攻下、破滞、滑利,以及辛热性药物等。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西红花、冬葵子等。此外,还有大黄、半夏、冰片、肉桂、珍珠、滑石、牡丹皮等。

③服药禁忌:

服药期间,一般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如热证忌食辛辣、油腻;寒证忌食生冷;头晕、失眠、烦躁易怒的病人,不宜吃胡椒、辣椒、大蒜、不饮酒、不喝浓茶等。疮疡或皮肤病忌食鱼、虾等。此外,再服用某种药物时,要求不进食某种食物。如服用人参忌食萝卜,服用地黄忌食葱,服用茯苓忌食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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