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救心丸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胸痹)60例临床观察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0年第2期第23卷 临床研究与报道
作者:刘永家 贾秀兰 邹元
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附属医院,四川 成都 610072
关键词:庆余救心丸;冠心病;心绞痛;胸痹;临床观察
摘 要:应用具有温通宣痹、行气活血作用的中成药庆余救心丸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胸痹)60例,结果其治疗心绞痛的显效率为23.33%,有效率为85.00%;心电图指标有效率为55.00%;硝酸甘油停减率为87.50%,停用率为37.50%;对中医痹证的主要症候改善的显效率为50.00%,有效率为96.67%,其中对胸闷一症的改善作用最大,有效率达94.92%。说明该药对冠心病心绞痛有较好疗效,主要适用于以胸闷为主要表现、辨证为心血瘀阻,痰浊壅塞及阴寒凝滞型的冠心病心绞痛(胸痹)患者。
中图分类号:R256.22;R5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668(2000)02-0009-02
作者简介:刘永家,男,1955年7月生;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 中医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临床及实验研究。
冠心病心绞痛是心血管类疾病中发病率较高的病种,属中医胸痹的范畴,临床上我们应用具有温通宣痹、行气活血作用的中成药庆余救心丸治疗本病,取得较好疗效,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资料共60例,均为我院门诊及住院病人。其中住院病人42例,门诊病人18例;男性31例,女性29例;平均年龄62.35岁±6.19岁;病程少于1年者5例,1~5年者34例,6~10年者15例,大于10年者6例。根据中医辨证分型的原则,60例病例中辨证为心血瘀阻型23例,痰浊壅塞型21例,阴寒凝滞型16例。根据心绞痛分级标准,60例中轻度8例,中度41例,重度11例。
1.2 诊断与病例选择标准
1.2.1 中医胸痹诊断标准
根据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的有关内容[1]确定诊断标准如下:胸部闷痛,甚则胸痛彻背。轻者仅感胸闷憋气,呼吸不畅,心电图示有缺血性改变或运动试验阳性。
中医症状分级采用半定量积分法:以心绞痛、胸闷、心悸、气(短)急为主症,无该症状计0分,轻度(偶发,程度轻)计2分(+),中度(频发,程度较重)计4分(++),重度(频发,程度极重)计6分(+++);头晕、乏力为次症,无症状、轻、中、重度分别计0、1、2、3分。
1.2.2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国际心脏病协会及WHO临床命名标准化联合专题组织报告中关于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2]:①劳累性心绞痛:由于运动或其他增加需氧量所诱发的短暂胸痛发作;②自发性心绞痛:其发作与心肌需氧量的增加无明显关系,一般持续时间较长,程度较重,不易被硝酸甘油所缓解。
心绞痛轻重分级标准参照文献[3]进行分级:①轻度:每次典型发作持续3 min以上,每周至少发作2~3次或每日发作1~3次,但疼痛不严重,有时需用速效药;②中度:每天有数次较典型发作,每次持续数分钟,绞痛较严重,一般都要含服速效药;③重度:每天多次典型发作,影响日常生活,每次持续时间较长,需多次使用速效药。
1.2.3 病例纳入标准
具有胸痹主症,诊断明确,符合中医诊断标准,每周发作2 次以上,且每次持续时间在3 min以上,经心电图等检查确诊的冠心病心绞痛患者。
1.2.4 病例排除标准
(1)其他心脏疾病患者及重度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症候群、颈椎病等所致胸痛者;(2)合并中度以上高血压、重度心肺功能不全、重度心律失常及肝、肾造血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和精神病患者;(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及对本药过敏者;(4)不符合纳入标准及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定疗效或资料不全者。
2 方法
2.1 治疗方法
口服庆余救心丸,每次0.7 g,每日2次。对急性发作者,发作时加服本药0.7 g舌下含化。连续服用2周为1疗程,试验期间停用影响本药评价的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对不稳定型心绞痛在抗心绞痛药物不理想的情况下加服庆余救心丸进行观察。
2.2 观察方法及指标
制定统一表格,详细记录观察结果并追踪观察以下内容:安全性观察;一般体检项目,血、尿常规,及各类生化指标;中医症状、舌象、脉象的变化(半定量积分法);心绞痛发作时间、次数、程度、持续的时间、诱发原因及硝酸甘油服用量;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检查;血脂、血液流变学检查;服药后的不良反应等。
3 治疗结果
3.1 疗效评定标准
3.1.1 胸痹症状(心绞痛)评定标准
根据1979年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及心律失常座谈会《冠心病心绞痛及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3]的有关内容进行判定:①显效: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或轻重程度减轻2个级差;②有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明显减轻,或轻重程度减轻1个级差;③无效:症状基本与治疗前相同;④加重: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时间有所加重,或轻重程度上升一个及以上级差。
3.1.2 中医症候疗效标准
采用半定量法,根据受试者的分级标准值计算:①显效:症状明显改善,治疗后积分值比治疗前减少2/3以上;②有效:症状改善,治疗后积分值比治疗前减少1/3~2/3;③无效:症状改善不明显,治疗后积分值比治疗前减少1/3以下。
3.1.3 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3]
①显效:心电图基本恢复至正常范围;②有效:ST段降低,经治疗后回升0.05 mV以上,但未达到正常水平,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改变变浅(达25%以上),或T波由平坦变为直立,房室或室内传导阻滞有所改善;③无效:心电图基本与治疗前相同;④加重:ST段较治疗前降低,0.05 mV以上,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改变加深(达25%以上),或直立T波变平坦,以及出现异位心律,房室或室内传导阻滞。
3.1.4 根据速效药物使用情况判断疗效
观察患者心绞痛发作使用速效药物的情况,每个病例用药次数不得少于5次,以5~10次为宜(观察期间只能使用1种速效药,不能多种救心药同用)。疗效判定标准为:①显效:用药后3 min以内(含3 min)疼痛消失;②有效:用药后3~5 min(含5 min)疼痛消失;③无效:用药后5 min以上疼痛才消失;④加重用药后疼痛不消失,或反而有所加重。
3.2 治疗结果
3.2.1 胸痹症状(心绞痛)疗效
60例病例经治疗1疗程后,显效14例(占23.33%),有效37例(占61.67%),无效9例(占15.00%),总显效率为23.33%,总有效率为85.00%。其中轻型8例,显效8例;中型41例,显效5例,有效33例,无效3例;重型11例,显效1例,有效4例,无效6例,提示病情程度越轻,疗效越好。
3.2.2 主要症状及体征变化
60例病例治疗前症候积分为17.66±4.89(±s),治疗后症候积分为6.33±3.88(±s),治疗前后比较,P<0.01。各症状具体疗效分析见表1。
表1 具体症状治疗效果分析
症状 |
n |
显效
例(%) |
有效
例(%) |
无效
例(%) |
加重 |
胸闷 |
59 |
26(44.06) |
30(50.85) |
3(5.08) |
0 |
心悸 |
59 |
33(55.93) |
18(30.51) |
8(13.56) |
0 |
气短 |
52 |
31(59.61) |
10(19.23) |
11(21.15) |
0 |
头晕 |
52 |
36(69.23) |
5(9.62) |
11(21.15) |
0 |
乏力 |
58 |
45(77.59) |
10(17.24) |
3(5.17) |
0 |
3.2.3 心电图变化
60例病例经治疗1疗程后,心电图示显效12例(占20.00%),有效21例(占35.00%),无效27例(占45.00%),加重0例,总有效率为55.00%。
3.2.4 硝酸甘油使用情况
对其中40例病例进行硝酸甘油使用情况的观察,经治疗1疗程后,有5例用量没有减少,有20例用量有所减少,有15例停止使用硝酸甘油,停减率为87.50%,停用率为37.50%。
3.2.5 血、尿常规及生化指标变化
60例患者在治疗后血、尿常规及肝、肾功检查均无异常。治疗前胆固醇高于6.0 mmol/L,甘油三酯高于1.54 mmol/L者有25例,治疗后有10例的血脂有所降低,提示该药有一定降脂作用。
3.2.6 其他
在治疗中,未发现患者有血压波动及其他毒副作用,仅有1例在用药过程中出现恶心、上腹部胀,未停药,继续服药后症状逐渐消失。4 讨论
4.1 庆余救心丸主要由麝香、苏合香、安息香、冰片等中药组成,具有开窍辟秽、行气活血、宣通血脉的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胸痹(冠心病心绞痛)。在我们的60例观察病例中,其治疗心绞痛的显效率为23.33%,有效率为85.00%;心电图指标有效率为55.00%;硝酸甘油停减率为87.50%,停用率为37.50%,说明该药对冠心病心绞痛有较好疗效,除了能够缓解心绞痛的发作外(既能缓解心绞痛,还能部分代替硝酸甘油),还能对冠心病起一定的治疗作用。
4.2 从中医胸痹的角度看,60例胸痹患者经庆余救心丸治疗后,其主要症候改善的显效率为50.00%,有效率为96.67%,其中对胸闷一症的改善作用最大,有效率达94.92%,这说明庆余救心丸适用于以胸闷为主要表现的辨证为心血瘀阻、痰浊壅塞及阴寒凝滞型的患者。
4.3 在本观察中,仅有1例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胃肠不适(恶心、上腹部胀),且继续服药后上述症状消失,且所有患者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均未发生异常,说明该中成药制剂使用安全,无明显毒副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永炎主编.中医内科学(供中医类专业用)[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109
2 黄振文,崔天祥主编.实用临床心脏病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77.18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S]*第一辑,1985.41
(收稿日期:200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