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急性白血病15例
中华血液学杂志 1999年第8期第20卷 经验交流
作者:马梁明 乔振华 杨林花 苏丽萍 李蓉萍 许莲蓉 张晓晖 葛晓燕 李续建 李攻
单位:太原,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 030001
我们对15例急性白血病患者进行以MAC及TAC为预处理方案的自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APBSCT)治疗,现报告如下。
病例和方法
1 病例 15例患者经临床、血象、骨髓象及单克隆抗体、染色体检查确诊,男12例,女3例,年龄38(20~52)岁。急性髓系白血病(AML)11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4例。第1次完全缓解(CR1)13例,CR22例,诊断至CR时间31(14~52)天,CR至移植时间240(90~320)天。
2 PBSC动员采集、保存及回输 静脉滴注阿糖胞苷(Ara-C)1.0g/m2,12小时1次,共4次,皮下注射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5μg.kg-1.d-1共5~10天动员PBSC。至外周血白细胞计数>2.0×109/L,血小板计数>30×109/L时开始采集,循环6~8次,转速4800r/min,总循环血量4020~5640ml。PBSC悬液加入等量的RPMI1640保养液,缓慢加入二甲基亚砜,使终浓度为10%,二步法程序降温,-196℃液氮贮存,回输时,40℃水浴中迅速解冻,回输PBSC。
3预处理AML患者采用MAC预处理方案(马法兰160mg/m2-3天;AraC1.5g/m2-3天,-2天;环磷酰胺60mg/kg-3天,-2天);ALL患者采用TAC预处理方案(噻口替哌4mg/kg,每12小时1次,共3次;Ara-C1.5g/m2-3天,-2天;环磷酰胺60mg/kg-3天,-2天)。0天及+1天回输PBSC。
4 并发病的防治 常规应用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加地塞米松,防止恶心、呕吐;出现胃烧灼感及疼痛加用洛赛克、迪乐冲剂;环磷酸胺用药后0,4和8小时常规静注美斯纳,同时水化、碱化尿液预防出血性膀胱炎。患者住无菌层流室;进无菌饮食和口服不吸收抗生素。实施锁骨下静脉插管作为静脉通道。输注浓缩血小板使血小板计数>15×109/L。当血红蛋白<80g/L时,输注浓缩红细胞。在骨髓抑制期间,体温超过38℃者,予广谱抗生素和间断输注丙种球蛋白。-3天开始静滴前列腺素E1(PGE1)100mg/d,至+20天。
结果和讨论
1 外周血干细胞采集及回输数见表1。
表1 15例患者外周血干细胞采集及回输数(±s)
时间 |
MNC(×108/kg) |
CD34+(×106/kg) |
CFU-GM(×105/kg) |
采集时 |
3.25±1.82 |
8.42±5.56 |
2.28±1.78 |
回输时 |
2.98±0.86 |
6.78±2.24 |
2.24±0.78 |
2 造血功能重建15例患者于+7(+6~+8)天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均降至零,血小板最低(10~18)×109/L,网织红细胞为零。造血功能恢复时间见表2。
表2 造血功能恢复时间(天)
组别 |
例数 |
白细胞(×109/L) |
血小板(×109/L) |
骨髓恢复 |
≥0.5 |
≥1.0 |
≥2.0 |
≥20 |
≥50 |
≥增生Ⅲ |
APBSCT组 |
15 |
12 |
14 |
16 |
16 |
20 |
21 |
ABMT组[1] |
24 |
19 |
21 |
27 |
27 |
35 |
35 |
注:表2所有的数据均为中位数(天)
3 不良反应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发热10例次,腹泻4例次,丙氨酸转氨酶升高3例次,口腔粘膜溃疡6例次,带状疱疹1例,尿道感染2例次,与自体骨髓移植组相近。
4 疗效10例呈CCR,CCR时间14(4~28)个月。复发5例,分别于+2月、+3月、+6月和+10月复发。2年无病生存率(DFS)为66.7%,复发率为33.3%,与骨髓移植组无明显差异(P>0.05)。
5 我们在MAC预处理ABMT基础上,采用同样的预处理方案进行APBSCT的研究(急淋患者用TAC),发现APBSCT在造血恢复及免疫功能重建与ABMT组比,虽无统计学差异(P>0.05),但APBSCT略优于ABMT;5例复发患者中3例为ALL患者,表明TAC预处理方案与MAC方案一样对急淋效果仍不十分理想。因此MAC预处理方案仍是AML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较好的方法;多数复发患者CR至移植前时间<6个月,巩固强化治疗时间少可能是复发的原因之一。6本组采用大剂量Ara-C联合rhG-CSF动员外周血造血干细胞效果较好。
本课题受山西省青年基金(951021)资助
参考文献
1 乔振华,王椿,张金梅,等.用大剂量马法兰,环磷酰胺和阿糖胞苷作自体骨髓移植的预处理.中华血液学杂志,1993,14:584-586.
(收稿:1998-10-12修回:1999-05-04)
(校对:董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