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苏州联合公报》发表,支持捷克、匈牙利等国家在传统医学领域的实践,中国愿为中国传统医药在中东欧地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会议强调,联合国大会于2015年9月所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新时期的全球卫生发展设定了宏伟的目标,中国和中东欧各国将在此框架下,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本国各年龄段人民的福祉。中国已将建设“健康中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之中,欧洲各国也参照《欧盟2020战略》等社会发展纲领性文件,推动本国的卫生发展规划。
会议意识到,中国传统医学不仅是中国文化的瑰宝,也是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交流往来的使者。近年来,中东欧国家对中国传统医学的兴趣逐渐增强,一些国家在民间交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通过法律手段将中医药纳入国家卫生体系之中的各种途径。会议支持捷克、匈牙利、黑山、马其顿等国家在传统医学领域所作出的实践,中国愿为中国传统医药在中东欧地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会议一致同意,在“16+1合作机制”框架下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合作促进联合会,旨在保持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医药卫生领域合作的良好势头,共享各国在卫生发展领域的有益经验,推进16+1卫生合作平台建设,提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医药卫生交流合作水平。联合会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欢迎中东欧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民间团体、医药企业等有关机构加入该合作机制,不断发展和拓展其各相关职能。
会议认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应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直接联系,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等各种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的医疗机构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术交流、技术交流和人才交流,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旅游医疗等方面的合作,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有关医院发起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医院合作联盟。
会议重申,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地处不同地区,疾病谱和疾病负担有所不同,但共同面临着老龄化、慢性病以及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等威胁。会议建议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公共卫生机构合作机制,为本国和本地区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会议强调,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都在经历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型,卫生体系也在进行着不同形式和阶段的改革。如何建立一个高效、公平、高质量的卫生体系,满足本国人民不断增长的卫生需求是所有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议题。会议建议加大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中青年人才的交流,鼓励卫生政策研究人员利用创新、协作和发展的视角,加强双方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探讨未来卫生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会议注意到,健康产业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之一。会议鼓励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医药企业界人士共同深入探讨双方医药市场、投融资、技术合作的发展现状和潜在发展机遇,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医药贸易和产业发展,为中国和中东欧人民提供质优、价廉、有效的产品,提高民众的健康水平。
会议重申,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将继续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并推动其改革进程,加强在各个国际组织中的沟通与协调,支持中欧之间在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框架的医药卫生领域交流与合作。
各国代表支持匈牙利于2017年在布达佩斯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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