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启动会。
会议部署了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的总体设计思路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公布了2015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入选机构和入选项目名单,并听取了各入选项目的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财政部支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设立首批共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其中包括中国-美国中医药肿瘤合作中心、中国-马拉维青蒿素抗疟中心、中国-中东欧中医医疗培训中心等。支持范围涵盖“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国际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中医药产品国际市场标准化体系构建4个版块,覆盖23家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启动会并指出,国际合作专项的建设和实施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审时度势、抓住机遇,把中医药工作主动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大局以及“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
王国强要求,各单位要顺应形势、增强信心,既要坚定对祖国医学的信心,又要认识到中医“走出去”依然困难重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有准备、有目的、有策略地走出去。要明确任务,抓紧实施,进一步完善方案,确立阶段性时间表。要务求成效,当好示范。要严格管理,创新模式,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各方积极性。要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各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局也要加大协同管理力度,使项目承担单位既有成就感,又有贡献率。
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主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规划财务司司长苏钢强,有关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局负责人,及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共70余人出席启动会。
6月10日,国家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妇幼健康工作发展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司长秦耕表示,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大力推广中医药的防病治病理念。
秦耕介绍,中医药的应用在基层卫生机构占有较大比重,体现出中医药成本低、疗效显著、医患关系融洽的特点,中医药的防病治病理念应在妇幼健康领域进一步推广。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在“十三五”时期,重点做好加强妇女儿童疾病防治,提升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等妇幼健康工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1.7/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8.9%和11.7%,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我国在妇幼健康工作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妇幼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促进了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推动了妇女儿童重大健康问题逐步解决,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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