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治体制改革、科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全球科技一体化的趋势等,无不对成果评价产生影响。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评价方法,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适应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新体系尚未建立 科技成果评价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旧的体系已经不适应需求,新的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国家对科技成果评价的政策依据,可见于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颁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该《办法》规定,鉴定的主体是科技行政管理机关,鉴定的范围是列入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的方式是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三种。《办法》同时规定了鉴定的程序、鉴定的管理和法律责任。其后2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鉴定办法已经不适应科技成果评价的需要。目前的做法是,列入科技计划内的项目课题,只验收不鉴定。基础研究成果以重大需求、重大目标、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为导向,以发表高影响因子的SCI论文为主要依据。应用研究成果以支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目标。已形成商品的成果,以市场作评价的标准。与人体健康关系密切的药品、保健品、诊疗设备的研发以取得相应批号作为成果的标志。 尽管如此,科技成果的评价仍然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为此科技部2009年10月颁布了《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评价机构是指参加试点的,具有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能力、独立接受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有偿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办法》同时规定评价的范围主要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种类型。《办法》还对评价的内容、原则、形式、应当提交的资料、程序、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评价指标、评价报告和评价费用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不难看出,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科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全球科技一体化的趋势,无不对成果评价产生影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评价方法,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评价体系,尚在探索之中。 目前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不仅具有一般成果评价共性规律和问题,而且由于中医学从理论到临床、到处方用药自成体系,相对独立,科研基础、人才储备相对薄弱,国际交流的经验不足,其所面临的问题会更多更复杂。因此,探索建立新的符合中医特点的评价体系的需求也更为迫切。目前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在观念上、政策导向上,重立项、重经费的争取,不重视成果凝练和产出。很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往往把争取到的项目数量、经费数量作为政绩宣传,对科研产出成果的数量、质量关注不够。特别是对科技成果解决临床和生产中实际问题,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很少关注。 2.对不同类别的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构成要素、解决的科学问题不够明确。围绕成果目标,抓住关键环节,取得研究数据,形成证据链条,做出相应的结论的设计思路还不清晰,缺乏相应的规范。科研实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实验的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学科交叉不够。研究者还不善于作成果提炼,往往把验收报告等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描述过程多,得出的研究结论少,“成果”表述宽泛,针对性不强,不解决实际问题,难于应用和推广。 3.由于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成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评价的主体、标准、范围、程序、内容、报告撰写都不明确,中医药成果的评价实际上处在无序状态。由于没有独立的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在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后,事实上是由研究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成果的自我认定,有的把项目、课题的名称作为成果,有的把验收报告作为成果,有的把支撑一个完整成果的某一要素,如一篇论文、一项机理研究等作为成果。目前进行的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认定的成果登记,其结果必然是登记的成果多、实用价值少,库里成果多、推广转化少。管理部门虽然花了很大的力量进行成果梳理,但由于缺乏科研过程的支持,形不成支撑成果的证据链,收到的是事倍功半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