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有治疗某种疾病或缓解某种症状的作用,但在临床应用中,某些药物有时也会有在治疗时使此病加重的“反作用现象”。 降压药引起血压升高。利血平、胍乙啶等阻滞神经节作用的药物,可使末梢神经释放大量儿茶酚胺,使全身周围血管收缩,从而使血压升高。不合理的联合使用降压药,易致血压升高。 退热药致发热。阿司匹林、水杨酸钠、保太松、安乃近、扑热息痛等常用的退热药,有时反会使人发热。快者用药后10多分钟就发热,慢者用药后7—14天开始发热。 平喘药致哮喘。用平喘喷雾剂喷喉,刺激咽喉引起支气管痉挛而发生或加重哮喘,如异丙肾上腺素喷雾剂等。复方氨茶碱、氢化可的松、麻黄素等也偶可引起哮喘。有的人在注射哮喘菌苗24小时后发生哮喘。 利尿剂致水肿。使用双氢克尿塞利尿消肿时,由于利尿排出体内的钠盐,使血钠降低,可引起醛固醇增高而使水钠潴留,发生水肿。 抗精神病药引起精神障碍。对药物敏感或用量过大的精神病患者,可加剧原有的精神症状,也可发生新的精神障碍。 抗过敏药引起过敏反应。肾上腺素、苯海拉明、异丙嗪、扑尔敏、皮质激素等抗过敏药,有时也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哮喘、药物热等,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 抗心绞痛药引起心绞痛。心得安可加重或诱发冠状动脉痉挛;心痛定由于迅速扩张血管而使血压下降,心肌收缩力增强,耗氧量增加;硝酸酯类使静脉扩张,回心血量减少,心脏搏量也减少,冠状动脉血流量亦随之减少,因而可能引起心绞痛发作。 抗心律失常药引起心律失常。此类药物的作用机理是干扰心肌电的生理活动,因此也可干扰正常的心电活动而引起心律失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