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利益面对良知
《中国经营报》11月3日“排毒养颜事件引发药监局制定新法规”的文章中披露了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信息。如果不是在场的一位记者的疑义,恐怕就要通过一个决议,因为这个疑问使一位勇敢的有良知的院士站了出来。决议未能通过。
这是一个什么决议呢?就是一个有关大黄无毒无不良反应的决议。显然,这个决议一旦通过,一些媒体就会大吹大捧。这位质疑的记者说:“老百姓很多的错误观念可能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说一家企业主张通过这样一个决议,当中有着利益驱使的成分,并不为怪,因为企业追逐的就有利益。那么我们的专家、教授、学者们又是为什么呢?这是一个始终不解的话题,否则也就不会有什么核酸风波、马兜铃酸事件。
大黄真的没毒吗?2002年版的《中药及其制剂不良反应大典》和卫生部官员主编的《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等书均有记载,不同品质的大黄水指的是急性毒性从125mg/kg到2500mg/kg不等,(小鼠)其长期毒性则分为:对肠胃道、对生殖系统,对血液系统等皆有不同程度的毒性。而大黄的特殊毒性中包含了“致诱变”(提取致诱变,有效成分致诱变)及“细胞毒性”等。”如果说这样几本书对平头百姓是难以见到的天书,但对专门研究此道的专家、学者、教授等显然是再平常不过的基础读物,那么他们又为何会如此冷淡,视而不见,装而不知呢?难道是专家们知识老化,对此也要从头学起?
大黄只是一味中药,大黄本身也并非有过而无功。是药三分毒,中药也是药,是药就应该注明毒副作用与不良反应,否则吃亏的还是消费者。不论是企业,是专家、学者、教授,还是有关职能部门,当个体的利益面对良知时,应该怎么办?企业没有了良知,只能是喧嚣一时;学者们没有了良知,只能是昙花一现;而有关职能部门若没有了良知,则会贻误天下,老百姓倒霉。中国是中药大国,中药是中国人的国粹,中药现代化更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责任,如果在现代化的今天,我们还是不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中药,中药又怎么可能走向世界。如果谁忽视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只图利益,不顾良知,去谋求一己之私,等着将来让洋人们来揭中药的短处,那才真要成为毁了中药的败家子。(潘帕思)
医药经济报
200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