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应用的不良反应及对策
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由于对多种炎症性肿胀和疼痛有很强的抗炎、消肿、止痛作用,以及对各种发热性疾病有快速退热作用,因此应用相当广泛。但同时,不正确或不合理用药现象亦十分普,由此引起诸多不良反应,现将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对策叙述如下:
药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主要表现为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痤疮、多毛、乏力、低血钾、水肿、高血压、高血糖等一系列临床综合征。系长期用药所致,停药后可以自行消失。
撤停综合征(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长期使用激素而一旦骤停用药,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心律不齐、低血压、低血糖、低血钠、低血氯、高血钾等撤停综合征。这是由于长期用药致内源性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减少,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素轴反应迟钝所致。如果骤停药物,机体无法适应而引起暂时代谢紊乱。因此,若连续用激素两周以上者,均应按规定合理地逐渐撤药或予一定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预防撤停综合征。
诱发和加重感染:由于激素药能抗炎但不能抗感染,且有免疫抑制作用,使机体免疫力下降,抗感染能力降低,因此,长时期应用激素易诱发感染和使潜在的病灶扩散。常见的有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病毒感染,以及结核病的扩散。对此,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若原发病为感染性疾病而需用激素时,必须在使用足量抗生素对抗感染的基础上给予激素。若原发病为非感染性疾病而需较长时间用激素时,应当积极避免各种可能诱发感染的因素,加强观察,必要时给予适量抗生素预防感染。
2001.05.17
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