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首起医疗事故受理见证
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多少?患者应如何取证?医疗鉴定在多少天完成?带着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见证了太原市首起医疗事故受理过程。
9月10日,太原市医学会受理了患者曲女士的申请,她请求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山医大一院)消化科误诊误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9月15日,市医学会向曲女士和山医大一院下达了受理通知书,并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分别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了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10月9日上午11时,患者曲女士在交了1000元的医疗鉴定费后,与山医大一院的代表刘女士一同来到医学会消化科专家库电脑前,对专家库的9名专家进行回避确认。当双方都认为没有需要回避的专家后,医学会便让所有人员回避并对9名专家进行编号。随后,由曲女士与刘女士轮流各抽取两个号,医学会抽取1个号。为防有专家因事不能及时参加,按规定,曲女士与刘女士又各抽取了一位候补专家。之后将所抽取的号码与编号的专家一起放到资料袋密封、贴封条、加盖公章。到底最后由哪5位专家鉴定,要等到几日后的鉴定会那天,医患双方才能知晓。
关于鉴定收费,因为省医学会对医疗事故鉴定收费的申请尚未得到论证和批准,因此这次仍执行旧的收费标准。省医学会申请的收费标准为6000元。
对于患者取证,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当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例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材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新的条例特别对医疗事故鉴定期限做了特别要求: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曲女士说,相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有的患者为一个鉴定结果要等几年,她要幸运多了。
山西日报
200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