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想当然 患者却懂法
本报讯 浙江湖州市花林乡的妇女顾彩英因病到医院做子宫切除手术,却不料被医生想当然地切除了两侧卵巢和输卵管。近日,湖州市城郊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顾彩英45216元。
今年53岁的顾彩英,1998年4月底因不规则阴道出血4个多月,来到湖州市练市镇医院门诊治疗,同年5月19日又到该院接受手术治疗。练市医院在手术中发现,顾彩英除患有子宫肌瘤症外,右侧卵巢还患有肿瘤,但一时难以判断是良性还是恶性。医生按照教科书理论知识,想当然地认为顾彩英已属绝经期前后妇女,无生育需要,在未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两侧卵巢和输卵管全部切除。
顾彩英得知后气愤不已,当即与医院交涉,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之后,她感到健康状况日益受损,夫妻生活质量下降,身心受到损害,并被有关部门鉴定为七级伤残。为此,顾彩英将练市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6万余元。
湖州市城郊法院经审理认为,练市医院的行为侵犯了顾彩英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蒋红萍 城法)
人民网
200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