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承受腹痛之苦 纱布竟在腹中藏10年
西安南郊徐女士腹痛10年,作怪者竟是被遗留在腹内的一块纱布。一怒之下徐女士将曾为自己做过手术的两家医院推上法庭。昨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就此案做了庭前调查。
一块纱布让她腹痛10年
徐女士称,1987年3月,她因“胆囊炎、胆石症”住进西安市中医医院,并在该院做了胆囊切除手术。可手术后,她经常发高烧,并感到手术部位很疼。起初她并没有在意身体上的不良反应,以为是手术后的恢复期没有结束,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88年8月她到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做分娩手术。1989年3月至1995年8月,她总感到胸闷气短,先后住了好几次医院,但出院后,仍觉得身体没有改善。1996年底,她再次到多家医院检查,几家医院均怀疑是“肿瘤”。1997年,她在西安空军医院做了剖腹探查手术,结果在腹内取出一约20×5×10cm大小的包块,包块里是已腐烂的纱布。
两家医院都不承认
此次手术后徐女士腹部疼痛感渐渐消失。但她想弄明白,折磨自己10年之久的纱布从何而来,便找到西安市中医医院和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为“徐某腹内异物(纱布)与本院外科胆囊炎切除术无关”;西安市红会医院经讨论认为“徐某在本院妇产科住院期间,手术方案是正确的,不存在腹腔内纱布遗留问题”。
1998年7月,徐女士向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碑林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认为:徐女士腹腔异物(纱布)存留与胆囊切除手术有密切关系;医务人员在手术中造成纱布遗留在徐女士腹腔中,构成三级乙等责任医疗事故。西安市中医医院对此鉴定结果不服,1999年8月,西安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腹腔纱布系胆囊手术所致。市中医医院仍然不服该鉴定。
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2001年底,陕西省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称,徐女士分别在西安市中医医院和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做过手术,最终导致纱布遗留腹腔,但没有充分证据证实纱布是市中医医院胆囊手术中遗留下来的。
今年元月,徐女士将市中医医院和市红十字会医院告到碑林法院。昨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庭前调查,要求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编辑:吴菁 来源:华商报 作者:吴蔚
东方网
200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