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庸医切除双侧卵巢 一农妇获赔18万
5月28日,苏北地区有史以来索赔数额最高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在长达近5年时间的“交涉”后,经滨海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受害妇女马凤英获赔18万元。
家住滨海县东坎镇三里村32岁的马凤英,1996年春节过后,因身体不适,当年5月12日,到县某医院就诊。检查诊断结果为“盆腔肿块,性质待查”,于第二天实施了手术。手术三个月后,马凤英一直未来月经,自感全身乏力,心情烦躁。
她便来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B超检查,诊断结果为“双侧卵巢缺失”。原来,该院医生为马凤英手术时,见盆腔内两个肿块与子宫、直肠粘连,考虑可能是恶性,未征得马凤英和她家人同意,便将肿块及双侧卵巢一起切除。而手术病理诊断为“双侧输卵管急慢性炎,管腔内积脓”,并非恶性肿瘤。经省、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马凤英悲愤之余,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医院赔偿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20万元。后经过双方协商,由某医院一次性赔偿受害人马凤英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计18万元。
200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