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羊城就医,却被送精神病院
到医院就医,却不明不白地被转送到精神病院,当成精神病人“治疗”了15天。日前,哈尔滨市市民王民为自己在广州的这番“奇遇”愤然讨说法,在当地媒体帮助下,权威部门认定白云区某医院负有责任,区卫生局当面向他道了歉。
王民1999年到广州打工,因右脚背烫伤住进广州白云区某医院。出院后,烫伤好了却留下了后遗症,脚指常出现针刺般的痛感。王民回哈休养了一年多,这种痛感仍存在。1月,他又到广州,一面找工作,一面就脚指仍有痛感向白云区某医院反映情况。没想到,他与医院接触了两三天,该院“认为王有高度可疑精神病因素”,自行出具证明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将王民送到白云区精神康复院。15天后,康复医院又将他送到民政沙河收容所,2月6日遣送到湖南郴洲收容站。
王民3月中旬向《羊城晚报》投诉,该报记者走访了相关医院、收容站。区精神康复院负责人坚持要有上级介绍信才能介绍,但他称,精神病的一个疗程就是3个月,王民只在这待了15天。沙河收容站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收有病的,特别是精神病人,王在康复医院只住了几天,不像精神病人。
在媒体督促下,广州白云区卫生局调查后认为,白云区某医院对王烫伤的治疗没问题,王对医院的解释始终不接受没有道理。同时,“联想”到王与妻子已离婚等,思想受到一定打击及其母有精神病史等诸因素,因而将王送到精神病院。这事,“医院负有一定责任,主要是工作不慎重,不够细致,应先做鉴定再处理。”
日前,白云区卫生局找到王民,向他表示歉意,还拿出5000元给他作“回家的车费”,希望王民“不再就此事找医院的麻烦”。王民接受了医院的意见。
广州报
200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