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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社保新措,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治疗纳入医保

肇庆社保新措,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治疗纳入医保

  日前,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了《关于将中心区糖尿病、高血压病门诊治疗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门诊治疗的通知》,这是肇庆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一项新举措。

  通知指出,从明年1月1日起,糖尿病、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含二期,下同)门诊治疗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门诊治疗。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病的参保员,须由就诊的中心区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师填写《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称《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主任签名,医务部门审核盖章,经当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医保科(股)确认、备案,并于每月向当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医保科(股)报送报表,同时附送《证明书》。《证明书》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须重新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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