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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腹泻脱水需静脉补液时,补液步骤如何进行?

婴幼儿腹泻脱水需静脉补液时,补液步骤如何进行?

  (1)第一天补液步骤如下:

  ①扩容阶段:对重度脱水或中度脱水有明显周围循环障碍者,用2∶1等张含钠液20ml/kg,于30~60分钟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以迅速增加血容量,改善循环和肾脏功能。适用于任何脱水性质的患儿。

  ②补充累积损失为主的阶段:在扩容后根据脱水性质选用不同溶液(扣除扩容液) 继续静脉滴注。对中度脱水无明显周围循环障碍者不需要扩容,可直接从本阶段开始补液。本阶段(8~12小时)滴速宜快,一般为每小时8~10ml/kg。

  ③维持补液阶段:脱水已基本纠正,只需补充生理需要量和异常的继续损失量。应当将输液速度稍放慢,将余量于12~16小时滴完,一般约每小时5ml/kg。若吐泻缓解,可酌情减少补液量,或改为口服补液。

  输液速度主要决定于脱水程度和大便量,一般按每毫升16滴计算,小滴按每毫升20~22滴计算。

  应用上述方法补液,水量稍显不足,尤其是输液量少者,但患儿多能饮水,故可以弥补,不必全部静滴。呕吐频繁,不能饮水者,可给予适量的5%或10%葡萄糖溶液,加入上述滴液中滴注,尤其是在维持补液阶段,以免发生高钠血症。

  每一个病例病情不同,进水量多少不等,尤其是大便量难以准确估算和预测,这是影响输液量的一个重要的变化因素。所以在液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治疗后的反应,随时调整液体的成分、量和滴速。

  (2)第二天以后的补液:经第一天补液后,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已基本纠正,故输液主要是补充生理的需要量和异常的继续损失量(防止发生新的累积损失),继续补钾,供给热量。如吐泻好转,可停止静脉输液,口授饮食;若腹泻仍频或口服液量不足者,仍需静脉补液。补液量需根据吐泻和进食情况估算。可按100ml/kg·d计算,补液成分可用3 ∶2∶1液,于12~24小时内以平均速度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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