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糖尿病病友监测血糖次数越多越好,但现实生活中却很难做到。在下列情况下最好监测血糖:
(1)初用降糖药者,为了摸索出一个合适的剂量(个体化,既良好控制血糖,又不引起低血糖的剂量),血糖监测不得少于每周4次。
(2)血糖控制不良,正在调整降糖药剂量者,血糖监测每周至少8次。
(3)有低血糖症状,如出冷汗、心慌、手脚发凉、发抖、双眼发黑、饥饿感、全身无力等,出现时应立即监测血糖,直到血糖恢复正常。
(4)换降糖药时。
(5)胰岛素治疗者。
(6)糖尿病症状如口干、乏力、多饮、多尿等又出现或加重时,应监测血糖,看血糖是否又升高了。
(7)感冒、发热、细菌感染、过度悲伤等应激状态下,血糖往往升高,需监测血糖和增加监测血糖次数,以指导调整降糖药物剂量。
(8)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合并有酮症或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乳酸酸中毒等,需多次监测血糖,监测间隔以小时计算。
(9)住院病友监测血糖次数,可由经管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0)血糖控制良好且稳定的门诊病友,每周最好监测血糖2-3次。
(11)糖尿病合并妊娠时,要勤监测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