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 > 外科卷下 \ 内治杂证法

头面部

●睛明骨,即目窠四围目眶骨也。

●其上曰眉棱骨,其下曰□骨,□骨下接上牙床。

●打仆损伤,血流满面者,敷刀疮药。

●掀痛瘀血者,敷混元膏。

●如骨损者,内服八厘散。

●忌生冷发物。偶食猪头肉者,必发,至一月后始愈。

●凡眼胞伤损,而瞳神不碎者,可治。

按、方剂:●刀疮药治一切金刃所伤,敷之止血、收口、定痛、护风。

上白石膏(□)一斤 净板松香(水提过)一斤 珍珠(豆腐煮过)五钱上三味,共研细末,和为一处,磁罐收贮备用。

●混元膏、八厘散:俱见颠顶伤伤损腰痛、脊痛之证,或因坠堕,或因打扑,瘀血留于太阳经中所致,宜地龙散治之。

按、方剂:地龙

地龙 官桂 苏木各九分 麻黄七分 黄柏 当归尾各二钱五分 桃仁九个 甘草三钱五分

以上水煎,食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