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疡医大全》 > 卷六

论妊娠疮疡

大凡妇人有孕,忽生疮疽疔毒,始发当已溃未溃之时,须知双身而用药,岂比常人,如砒、 、巴、麝之类,有犯于胎禁,及硝黄大下之药,焉可混用。止宜调气养血,安胎托里之剂,可保无虞。此乃攸关生死之大要,不可不知也。

澄曰∶凡看妇人疮疡,须先问明月信,如已怀孕,不得妄用皂针、山甲、桃仁红花、冰麝、大黄、巴霜等味,冀其消散,设经水适至,亦不得大发其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