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 卷之三十九人集·妇人规(下)\产育类

下胎断产(四四)

下胎断产本非仁者之事,然有妇人临产艰危,或病甚不胜产育者,则下胎断产之法有不得已,亦不可废者也。至若水银、虻虫、水蛭、斑蝥之属,不惟伤胎,且伤母矣,用者不可造次。

《千金》去胎方(妇六一) 下胎短剧方(妇五六) 扶羸短剧方(妇五八) 《广济》下胎方(妇五七) 《良方》桂心散(妇五四)一方∶不拘生胎死胎,用蓖麻仁二个,巴豆一个,麝香一分,研贴脐中并足心即下。月一粒,温酒吞下。

又云∶下生胎,用蓖麻子一个。

断产短剧方(妇六八) 《千金》断产方(妇又六七) 丹溪断子法(妇六九) 断产灸法(妇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