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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癔症发作的急救
http://www.xxmy.com  2005-3-1 22:57:08 ]  【字体:

第六节 癔症发作的急救

  一、主因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属于神经官能症的范围,多由各种精神创伤所致患者的性格具有一定的特点,表现为强烈而明显的情感反应,但极不稳定,暗示性高,有丰富动人的幻想倾向。

  二、主症

  可出现精神症状,又可出现神经症状或内脏器官机能失调症状,可单独出现,也可同时出现,发病时间长短不一;有抽搐,痉挛,单瘫,偏瘫,奇怪的表演步态,有感觉过敏或减退,以针刺皮肤、肌肉可毫无疼痛反应;恶心呕吐,但在恶心呕吐后可以进食;还可出现各种撒娇和幼稚的动作。

  三、判断

  1.发病者多为16~40岁的青壮年,以女性多见。

  2.发病有明显的精神因素与由此而引起的情感体验。

  3.有癔症特有性格,如高度情感性、暗示性,丰富的幻想,以自我为中心等。

  4.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却没有发现相应的器质性病变。

  5.发病过程中无自知力,病程短,恢复快,但易复发。

  四、急救

  1.癔症发作时首选药物疗法。紧急时肌肉注射氯丙嗪25~50mg,或口服安定10~20mg;患者安静后,继续口服安定5mg/次,3次/日。用于导引或强制人中(图57)、太冲(图73)等穴。

图73

  2.出现瘫痪时,可用较强档的电脉冲治疗仪,置于患肢上,使其发生震颤为度,暗示其肢体活动锻炼。

  3.病人失听、失语时,让病人静卧,家人或医护人员用语言鼓励他做发音动作等。

  4.发作前后需专人照料,防止外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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