酞磺胺噻唑
【药物名称】酞磺胺噻唑 Phthalylsulfathiazole
【药物别名】羧苯甲酰磺胺噻唑 PST
【分子式成分】化学名称为:2-[[[4-[(2-噻唑氨基)磺酰基]苯基]氨基]羰基]苯甲酸。分子式:C17H13N3O5S2。分子量:403.43。
【制剂规格】本品为白色片。 0.5g
【药理毒理】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口服后吸收量极少,在肠道内缓慢分解出磺胺噻唑而发挥其较强的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具抗菌作用,但目前细菌对该类药物的耐药现象普遍,肠杆菌科等细菌对其耐药菌株增多。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其作用机制为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了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酸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药 动 学】服后在肠内很少吸收,其抗菌作用亦由于磺胺噻唑的释出而发生效用。
本品口服后仅少量吸收,约95%残留在肠道内缓慢分解出磺胺噻唑而发挥其抑菌作用,仅5%缓慢水解为磺胺甲恶唑而被吸收。血内磺胺浓度一般低于15μg/ml,但也有高达60μg/ml。
【适 应 证】肠炎、菌痢、溃疡性结肠炎及肠管手术前准备。
【不良反应】本品吸收少,故不良反应小。疗效与SST相似,较SG强。偶见皮疹、药物热及其他变态反应。
【相互作用】1.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2.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3.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4.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5.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6.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相加。
7.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8.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9.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 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0.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12.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1g/次,4次/日;首剂均加倍。
[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注意事项】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1.饭前空腹口服。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由于本品对肝肾具有毒性作用,故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血象检查、尿液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本品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生产单位】资料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