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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甲类)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规定执业药师或药师应配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的胸卡。他们的职责是给消费者提供咨询,根据您的症状提供科学的合理用药指导,您可放心地根据药师的指导并按照说明书及标签所示内容使用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不需凭医生处方,消费者自己去药店购买,因此分类管理制度与医院及医生无关,这种认识及说法是不对的,因为:
1.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意深远,医院、医生责无旁贷地肩负着宣传、学习、推广、普及非处方药知识的职责。
2.非处方药几乎都是医院临床治疗必备的常用药品,医生可以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开处方,开医嘱。
3.非处方药虽然都是常用药,但它有一些不同于处方药的特点与规律,例如其适应症、剂量、疗程等都与处方药不同,以阿司匹林为例,其非处方药的适应症仅为解热、止痛,而用于抗炎抗风湿则为处方药,剂量和疗程也都有显著不同,这些新的知识不学习是不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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