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临床用血先查艾滋
昨天,卫生部公布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要求到2002年底时,我国所有临床用血都要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通过一系列措施,到2005年,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的年增长幅度将控制在10%以内,艾滋病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将降低到十万分之一以下。
我国目前规定,对献血人员要进行7项检测,其中传染病项目有5项,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抗丙型肝炎抗体、抗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并要求复检。专家介绍说,目前我国血液检测采用的方法已基本上和国际接轨,发达城市血液卫生情况和发达国家等同,已经达到了安全用血的标准。
此次公布的《计划》提出,将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的站点,85%以上临床用血要由合法的采供血机构提供,不足部分由经批准的医疗机构自采自供,所有生产血液制品的血浆必须由合法的单采血浆机构使用机械采集。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