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紧急通知,防治禽流感药物和医疗器械快速审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防治非典的做法,启动药物审批的应急预案,迅速开辟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药物和相关医疗器械的快速审批通道。同时注意与卫生、农业、检疫等部门及时沟通有关信息,一旦出现人员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情况,要立即配合相关部门迅速开展防治工作。
通知强调,要按照“标准不降低,帮助提高;程序不减少,给予加快”的原则,建立相关专家队伍,实行特事特办,确保第一时间审批,促进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药物和医疗器械的早日上市。要立足监管职能,及时掌握科研动态,提早介入并指导科研单位的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工作,确保研发质量。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在防治人禽传染用药有关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密切关注周边国家、地区的人禽传染态势和国际上的新药、疫苗、医疗器械等研发动态。对需要进口的有关药物和医疗器械,实行快速检验、快速审批、快速通关。
通知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有关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用药安全有效。(记者富子梅)
2004.02.13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