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人可能感染的禽流感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特制订此监测方案,此项监测工作只在有动物禽流感疫情发生的省份开展。
一、监测目的
1、早期发现可能的人禽流感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传播蔓延。
2、了解当地监测时间段内流感流行毒株的变化情况。
二、监测范围及时限
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县(区),发现禽流感疫情后连续监测1个月。
三、监测病例定义
1、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并且发病前1周内有禽类接触史的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四、监测点设立
在疫情发生所在县中选择县人民医院、县儿童医院(无儿童医院,可选择有儿科诊疗科室的其它综合医院)以及疫情涉及乡(镇)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监测单位。
五、监测工作内容
发现和报告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例,并对监测病例采样进行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
1、参加监测科室
所有涉及监测病例诊疗的科室均要参加监测工作。
2、监测病例报告
监测点发现监测病例,做好相关登记(见附表1),并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机构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上周的监测病例汇总表上报县(区)疾病控制中心(见附表3)。
3、采样
(1)采样责任人: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承担本院监测病例的采样工作,县(区)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监测病例的采样。所有标本采集一式二份,并填写“人禽流感监测病例采样登记表”(见附表2)。
(2)样本运送的时间要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将样本运送到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运送的时间要求:有条件的地区,样本于采样后24小时内送到;无条件的地区,样本集中保存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20℃以下的冰箱里,于采样后48小时内送到。
(3)样本采集的种类、时间、运送、保存和检测,按照《人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附件7)操作。
各省级实验室禽流感病毒检测结果阳性,或发现无法鉴定的流感毒株,应立即将原始标本及分离物送国家流感中心进一步复核、确认。
4、疫情报告:一旦发现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按照《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进行疫情报告。
各地在完成监测工作后,要及时写出监测报告,对原始资料保存归档,省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对监测工作开展评价工作。
记者:陈广泰 林楚东
广东省卫生厅
200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