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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嘧啶致多器官损害

磺胺嘧啶致多器官损害

  患者男,20岁,因感冒于1998年4月16日口服磺胺嘧啶1.0g/次,bid,服药3次后出现全身皮疹、并畏光4天,4月22日入院。入院查体:全身皮肤可见密集猩红热样皮疹,双侧睑结膜充血,分泌物较多,双侧扁桃体量度肿大。诊断为:1.药疹,2.结膜炎,3.扁桃体炎。给予激素、抗生素等治疗,同时给予一级护理。入院后在治疗的同时病情仍进行性加重,第2天表皮出现水泡、松解,尼氏征阳性;第3天表皮呈II度烫伤样改变,Hb10.0g/L,于第7天时大面积表皮脱落,渗出较多,部分创面渗血。给予充分补液,并输新鲜血200ml,隔日1次,共3次。同时加强口腔及创面护理,第8天创面渗出有所减少,第9天部分创面开始结痂,第15天患者出现幻觉、谵妄,查体发现部分创面融痂,考虑为创面细菌毒素或坏死组织被吸收所致的精神症状;5月10日出现咳嗽、咳痰,发热,体温40℃,听诊右下肺有湿啰音,诊断为肺部感染,加强抗感染治疗35月27日出现黑便,大便浴血(+),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予止血、保护胃粘膜治疗;5月31日小便时疼痛,查尿:白细胞(+),肾功能正常,考虑为泌尿系感染,给予抗尿路感染治疗。6月12日血常规:血色素74.8g/L,予新鲜血、氨基酸、血白蛋白静滴。7月7日下床活动,8月4日病愈出院。至此,患者先后出现结膜炎、精神症状、肺部感染、上消化道出血、尿路感染、贫血等多种并发症,符合多器官损害的诊断。

  讨论磺胺类药物引起过敏反应在临床上较多见,常在用药后数天出现,多表现为药热、皮疹及血清病样反应,一旦发生剥脱性皮炎及多形性红斑,可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本例患者既往无药物过敏史,因服磺胺药而导致过敏,救治过程中出现了多器官损害实属罕见,以上提示我们今后在处理大面积剥脱性皮炎时应高度重视多器官损害的发生。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00年第4期 李为民 谢晓娥 陈发海 (西藏军区总医院,西藏拉萨850000)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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