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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原则和办法
"质量第一,价格合理,资信良好"和"公开、公平、公正"是招标经办机构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医、药学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5人以上的单数)负责。评标小组根据药品质量、价格、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能力和品牌的知名度及GMP达标、认证情况、是否原研发单位、是否国家级新药以及委托代理商的信誉、质量保证、及时配送能力、仓储和配送实施及GSP达标情况进行评比,按质量价格优化的原则排序,推荐中标单位。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根据评标小组推荐意见,以投票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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