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每件一万五千元广东医疗事故鉴定费要涨
中新网2002年8月8日广州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上午,记者从广东省医学会获悉,从9月1日开始医疗事故交由各级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会有一个比较大的涨幅。医学会秘书长田武汉表示,全部费用将用于成本开支,医学会不会从中赚一分钱的利润。
旧标准定于10多年前
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使用的标准是10多年前制定的,现在的成本开支、物价水平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以前的医疗事故赔偿仅仅3000元,就与现在极不适应;以前省级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每件1800元,市级每件1200元,区级是800元,这个标准连支付专家的劳务费都不够,一直以来由卫生行政部门垫付差额。
新标准等待物价审批
广东省医学会秘书长田武汉透露,新的收费标准初步定在省级每件15000元,已经报到广东省物价局,等待批准。
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医学会获悉,为了迎接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目前各地医学会已经紧锣密鼓健全有关机构,筹建“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和配备专职人员。广东医学会也申请人员编制、场地和经费,并着手于医疗事故专家的培训。9月1日后,广东专家库中的专家的将由原来的几十名专家总数初定到1500人,从医疗卫生、医学科研机构和教学机构中选取,专家要求职称副高以上、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鉴定费用该谁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也就是说,双方协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双方承担;单方申请鉴定时,申请方先承担费用,鉴定结果公布后,有过错方要支付全部鉴定费用。
□反应
医院:可避免市民滥用权利
对于新的鉴定费用,广州市东山区某三级医院业务副院长说,对于省级医疗事故鉴定费初步定在15000元每件,是否过高,他没有发言权,但是医疗事故鉴定比较繁琐、手续比较多,上涨是肯定必须的。他还认为,医疗鉴定费用上涨到一个合理的程度,不仅可使鉴定机构维持正常的运作,还可以避免市民滥用这个权利,这对医疗机构正常发展有利。
市民:收费太贵犹如雪上加霜
广州市东山区一陈姓市民说,15000元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相当高的费用,尤其是对一个有病人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添霜。他希望对于一些确实比较困难的市民,政府部门要有些扶助措施。(记者盘和林)
附:1.5万元省级鉴定费的主要开支
1.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费
申请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不少是外地案例,专家组要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原则上每个调查组由两名专家和一名办公人员组成,其交通、住宿等费用打进鉴定费中。鉴定组的专家组成,原则上90%来自广州市,10%来自外地,专家跨地区交通费、劳务费要支付。
2.资料费
刚出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学会将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封存病历资料启封,随即复印给鉴定组的专家。医疗病案和有关检验报告少则几十页,多则几百页,光提供给鉴定组专家的就要15份以上,复印开销也相当庞大。
3.鉴定专家的劳务费
按照原来的标准,每位鉴定专家的劳务费为200元,新的标准拟上调至500元。目前医学会暂定每宗医疗事故鉴定要11~15名专家以确保公正准确,复杂医疗事故鉴定涉及多学科鉴定的人数则更多。
200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