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改革医疗事故鉴定办法
记者近日从宁波市卫生局获悉,宁波市对医疗事故鉴定办法作了改进。
据宁波市卫生局介绍,改革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由62名成员构成。成员中不仅有医学专家、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医务人员,还新增了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5名法医,成员人数增加近1倍。为防止“托关系”、“走后门”,这62名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据介绍,今后医疗事故鉴定将实行现场阅读鉴定资料,现场体格检查,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表)同时到场陈述诊疗经过并回答鉴定委员的询问,同时退场。与医患双方有利害关系的鉴定委员在鉴定时回避,鉴定结论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鉴定全过程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非医务人员参加见证。鉴定结论送专家审阅并签字,确保鉴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改革后的鉴定办法打破了在鉴定中“医务人员一统天下”的局面,增加了透明度,从程序上确保了公平、公正。 (作者:或代表)
中国金药网
200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