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顺利“转轨”
备受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4个多月以来,全国各地医学会已平稳度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受理和鉴定高峰期,基本实现了有效衔接、稳定运行和顺利发展。这是记者日前从全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全国至少有38个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依法建立了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约有80%以上的地区级医鉴机构已完成部分案件鉴定工作。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各级医鉴机构制定了规范化、科学化的鉴定程序,组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并由当事的医患双方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的鉴定组。
从目前已完成的案例看,各地鉴定机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及时、便民的原则,不仅有效地为医疗事故处理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法律依据,还有助于及时缓解医患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03.01.20
健康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