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卖手机必须标辐射了
台湾当局为了维护手机用户的权益,从1月1日起,要求所有售卖手机业者,必需在手机上加上有关电磁波的警告语句。
据台湾“交通部电信总局”指出,从由2001年1月1日起,所有手提电话的售卖者将必须在手机上加上“减少电磁影响,请妥善使用”的警告句语,另外还要加上有关电磁波能量吸收比值(SAR),及明确标明SAR的标准值。而从7月1日开始,不论新旧款手提电话,一律强制加上警语及电磁能量吸收比值。
中新社
200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