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药物终止妊娠,由于方便、副作用少等优点,已被广大育龄妇女接受。但临床使用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部分病例流产失败,造成病人不必要的身心损害。现将失败原因及护理对策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我科1996年1月至1997年12月收治药物流产(药流)病人2 526例,年龄16~42岁(<30岁2 247例,≥30岁279例)。失败230例,总失败率9.1%。失败的评定标准:用药后已排出绒毛和胎囊,或未排出胎囊,在随诊过程中因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而施行刮宫术;用药1周后仍未排出妊娠物或已排出妊娠物,但B超显示宫腔内组织物残留而行刮宫术者。
2 失败病例有关因素分析
2.1 年龄:<30岁的2 247例中,失败214例,占9.52%;≥30岁的279例中,失败16例,占5.73%。两组的药流失败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χ2=4.31,P<0.05。<30岁者失败率较高。
2.2 孕龄:孕龄<50 d施行药物流产病人1 590例,失败177例,占11.11%;孕龄≥50 d施行药物流产病人936例,失败53例,占5.66%。χ2=21.3,P<0.01。孕龄<50 d者失败率较高。
2.3 孕产次:初孕例数624例,失败72例,占11.54%,孕≥2次的1 902例,失败158例,占8.31%。χ2=5.93,P<0.05。孕≥2次病人药物流产失败率较低。
2.4 妊娠反应:停经后仅有恶心而无明显呕吐2 001例,失败152例,占7.60%;有明显恶心呕吐525例,失败78例,占14.86%,两组药流失败率差别有显著性,χ2=26.49,P<0.01。妊娠反应轻者药流失败率低。
2.5 使用安胎药物:本组统计79例病人用过安胎药,药流失败26例(32.91%),与未使用安胎药物者2 447例,失败204例(8.34%)相比,两者差异有显著性,χ2=55.84,P<0.01。未使用安胎药者失败率低。
2.6 合并肠胃疾病:有肠胃疾病孕妇52例中失败28例(53.85%),与无肠胃疾病孕妇2 474例中失败202例(8.16%)相比,两者差异有显著性,P<0.01。无胃肠疾病者流产失败率低。
2.7 发药者对孕妇服药指导与服药者的文化程度:发药人员未经培训而执行发药给孕妇的98例,失败65例,占66.33%,其中48例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由于发药人员知识宣教不足、交代不清,使病人理解不透未按要求服药,导致药流失败。
3 护理对策
3.1 严格掌握适应证:目前,药物流产有被滥用的倾向,部分人对药物流产的认识有片面性。因此,必须正确地宣传、严格掌握适应证[1]。负责计划生育人员必须专职培训、相对固定。
3.2 确保药物按要求服用:①发药时交代清楚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嘱病人按要求服药,如半空腹、冷开水送服等。②对妊娠反应重、恶心及呕吐明显而又要求服药者,应选择呕吐少的时间段服药。③孕妇合并消化道疾病,如胃炎、肠炎等,服药前必须向病人交代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吸收障碍影响药效、加重呕吐等,必要时调整药物剂量。④服药后半小时内呕吐者,依病人具体情况必要时加服。
3.3 观察副反应:2 526例药流病人口服米非司酮期间未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但第3~4 d服用米索前列醇后有256例病人出现呕吐、腹泻、掌心发麻、全身瘙痒、风团状丘疹、四肢冰冷等反应。因此,服用米索前列醇期间,要住院观察,告知病人可能出现的副反应[2],嘱病人多喝水。
3.4 观察胚囊排出情况[3]:①记录腹痛时间,依宫缩情况及时调整用药的间隔时间及剂量,以促胚胎的排出。②仔细检查排出物,结合停经月份,判断排出胚胎是否与孕月相符。③重视排胎后阴道流血情况的观察记录。
3.5 药流后的卫生宣教、追踪复查工作:①指导病人产后口服辅助药物,如促子宫收缩、利于化瘀的中成药制剂生化汤等。②按规定时间休息,加强营养。③注意会阴部卫生,流血期间勿盆浴。④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并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避孕方法。⑤强调复查的重要性,以便及时发现失败,避免失去清宫或刮宫的时机,给病人造成更大的痛苦。安排复查时间,告知必要时的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