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一般疾病护理常规。
2.协助患者剪指甲,并嘱避免搔抓及用热水肥皂烫洗。
3.如对患者沐浴、理发,应按医嘱执行,如无特殊医嘱,可按一般规定进行。
4.除随时注意全身病情变化外,外用药者须经常注意其敷料包扎是否妥善舒适,有无过敏,刺激式吸中毒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师。
5.皮肤科病房宜用深色内衣及床单,患者衣服、床单如有沾污浸湿,应及时更换。
6.某些饮食可诱发或加重皮肤病,故必须注意饮食护理,疱疹样皮炎禁食谷胶食物,湿疹、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应注意鱼、虾、浓茶、酒、辛辣刺激食物的影响。
7.光敏性皮炎、红斑狼疮、皮肌炎、着色干皮病,叶蛉病等病须防止日光和紫外线照射,个别敏感着甚至应避免强人工光线的照射。
8.药物性皮炎患者应建立药物禁忌卡,仔细告诉其不能所以使用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