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胰岛素过敏患者禁用。 1.低血糖反应,严重者低血糖昏迷,在有严重肝、肾病变等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 2.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肝功能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呕吐,肾功能不正常,肾小球滤过率每分钟10-50ml,胰岛素的剂量减少到95-75%;肾小球滤过率减少到每分钟10ml以下,胰岛素剂量减少到50%。 3.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增加: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感染或外伤、重大手术等。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以了解病情及糖尿病并发症情况。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 [儿童用药]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 【不良反应】过敏反应、注射部位红肿、瘙痒、寻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 1.低血糖反应,出汗、心悸、乏力,重者出现意识障碍、共济失调、心动过速甚至昏迷。 2.胰岛素抵抗,日剂量需超过200单位以上。 3.注射部位脂肪萎缩、脂肪增生。 4.眼屈光失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