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胃痛、腹胀等胃肠道反应,还可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细胞增多、肝功能受损、脱发、头痛、疲倦、蛋白尿、血尿、肌病、心律失常、低血钙等反应。还可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如药物热、皮疹、急性肾功能衰竭、胰腺炎、剥脱性皮炎和休克等,在某些情况下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与异烟肼联合使用,对结核杆菌有协同的抗菌作用。但肝毒性也加强,应加注意。与对氨基水杨酸钠合用也可加强肝毒性。 (3)与乙胺丁醇合用有加强视力损害的可能。 (4)有酶促作用,可使双香豆素类抗血凝药、口服降糖药、洋地黄类、皮质激素、氨苯砜等药物加速代谢而降效。长期服用本品,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而导致避孕失败。 (5)用药期间应检查肝功能。 (6)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的孕妇禁用。婴儿、一般肝病患者和3个月以上孕妇慎用。 (7)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8)食物可阻碍本品吸收,宜空腹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