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宜以静注为常规使用,因静注本品有时可以发生呕吐、出冷汗、面色苍白及血压升高等反应。尤其对高血压综合征的产妇产后不宜使用。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产妇,静注本品,易发生肺水肿,要慎用。 2.对心肌病、肝病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禁用。由于能引起子宫强直性收缩,在胎儿未娩出前禁用,以免造成胎儿窘迫征或子宫破裂。产后胎盘未娩前慎用,以免胎盘嵌顿在子宫腔内。 本品的极量和中毒量较接近,超剂量使用引起急性中毒症状为头痛、胃痛、腹泻、口渴、脉细慢而弱、皮肤冷、耳鸣、瞳孔缩小、视力模糊、昏迷及呼吸抑制等。抢救措施:立即停药;适当补液以促使毒物排出,使用血管舒张药物;对口服中毒者还应给予催吐剂,应用高锰酸钾液洗胃及硫酸钠导泻等。 4.孕妇及有血管硬化、冠状动脉病患者忌用。个别病例偶见变态反应,轻者表现头晕、恶心及呕吐,重者可有血压下降和呼吸困难。如需静滴给药,应以5%葡萄糖液稀释后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权衡利弊,胎儿及胎盘未娩出前禁用。有冠心病、妊娠中毒症及高血压病患者禁用。用药期间不得吸烟,因烟碱(尼古丁)可使本品的血管收缩加剧。遇有低钙血症,本品的效应减弱,应谨慎静注钙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