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非处方药基本是从处方药转变(遴选)来的,部分药品的适应症中,有些可以为患者的小伤小病安全应用,即在“限适应症、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将其作为非处方药应用;而消费者难以判断的适应症,则仍作为处方药使用,如解热镇痛药、平喘药、制酸药等药物中,均有这种情况。
以制酸药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为例,作为处方药可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上消化道出血(一般疗程4-8周),作为非处方药,则只能用于胃酸过多、烧心。即对症治疗,规定只能服用一周,如不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由上可知,既可作非处方药,又可作为处方药的药品,其适应症剂量和疗程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