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不需凭医生处方,消费者自己去药店购买,因此分类管理制度与医院及医生无关"。这种认识及说法是不对的,因为: 第一、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工作,医院、医生责无旁贷地肩负着宣传、学习、推广、普及非处方药知识的职责。 第二、非处方药几乎都是医院临床治疗必备的常用药品,医生可以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开处方,开医嘱。 第三、非处方药虽然都是常用药,但它有一些不同于处方药的特点与规律,例如其适应证、剂量、疗程等都与处方药不同,以阿司匹林为例,其非处方药的适应证仅为解热、止痛,而用于抗炎抗风湿则为处方药,剂量和疗程也都有显著不同,这些新的知识不学习是不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