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用量,有一定的常规,古人很重视用药时的各种条件对剂量的影响,所以在各种药材项下连常用剂量也未定下,现将用药过程中各种因素对剂量的关系简述于下: 1、药物的性能与用量的关系 药性平和、质坚体重、味淡的药品,用量可稍多些,如熟地、苁蓉、龙骨、牡蛎、石膏等,一般在15-30克。 毒性、烈性药物,质松体轻、芳香的药物,用量宜轻,如蟾酥,朱砂,一般mg或0.00克来计算;通草、蝉蜕、木香、丁香等一般在3-5克以下。按中医传统理论认为解表、行气、芳香开窍药宜轻(“轻可去实”);补益、降逆、重镇安神药用量宜重。 2、配伍、剂型与用量的关系 单味药应用,其量应重,如蒲公英疗疮痈,单用须30克以上,如配伍其他清热解毒药,其量只须lo克左右。 汤剂用量,重于丸、散剂;主药用量应重于辅药;各种新鲜药材的用量要比干药大;先煎的药物比后下的药量要重。 3、体质、年龄与用量的关系 体质强弱不同,对药物的耐受程度有差异,患者体质壮实者,用量宜稍重,体弱者宜轻。老人及儿童用量当轻,尤以毒、烈药物更应慎重。儿童用药,一般药物的量,若年龄在10岁以上用成人量的2/3,5-10岁用成人呈的1/2,2-5岁用成人量的1/3,1岁以内用成人量的1/4-1/6,毒剧药例外。中药很少严格限定其用量,其原因为(1)中药除剧毒药外,一般药物的治疗与中毒量间安全距离大。(2)小孩患病,易虚易实,用药过于轻描淡写,可能贻误病机,(3)小儿服药多少要浪费些,所以中药的儿童药量没有严格的折算公式。 4、疾病轻重与药量的关系 轻病不宜用药过重,病轻药重,药力太过,反伤正气;病重药量可适当增加,病重药轻,药力不及,贻误病情。药物用量得宜与否,是治疗上的一个重要关键。 古今度量衡制度不同,汉代一两相当于现代9—lo克,宋至清代一两相当于现代3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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