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中,李新道是否存在犯罪故意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焦点,这也是李新道是否构成犯罪的焦点。公诉机关认为,李新道销售的“圣童”奶粉价格明显低于其销售的其他同类产品价格,被告人应当知道这是劣质奶粉。而李新道及其辩护律师均认为不存在犯罪故意,价格因素并不能判定奶粉质量,李新道属于在不知情下销售。据悉,临泉县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