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行为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自杀的防范,是人们普遍所关心的一个问题。国内外的心理学家们近年来对自杀行为学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其中最富有实用意义的是自杀的危险信号和多发人群。 自杀,是有意识地结束其生命的行为,这是当今重大的社会问题之一,整个研究非常复杂。 除了少数精神病人特别是抑郁性精神病人之外,大部分正常人的自杀行为都是在遭受到强烈的挫折之后发生的,是对挫折引起的心理危机的一种逃避性反应。 引起自杀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外部因素,包括人际关系紧张;爱情受挫折;家庭纠纷或灾祸;领导的批评或不公正的对待;社会竞争失败等。个人因素,包括生理残疾;长期病患;智力水平低;不恰当的思维方式或观念等。当个人由于这些因素而遭受挫折后,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又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地帮助时,就会在绝望中以自杀的方式摆脱困境。 凡有自杀念头的人,不妨求助于心理咨询机构以解决危机。一些精神卫生机构、社区中心、医学院校心理系、心理学会及精神方面的报刊等,都应有心理咨询部门或业务,许多地方还可以设立“希望热线”咨询电话。一旦发生心理危机时,可以从上述渠道中寻求帮助。有的人不愿意求助于别人,可以通过书写自杀原因或自己所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等,整理自己的思想,从而渲泄消极情绪,消除自杀念头。有自杀意图者在自杀的还可以去游览大好河山,在这个过程中不但会平息内心的激动,偏执的情绪,也会产生对生活的强烈依恋,使自杀意图在无形中消失。中国人大都有强烈的恋家心理,希望能从家庭中获得温暖、安慰。有一半以上的自杀与家庭纠纷有关,因此,家庭和睦、家庭成员保持彼此 间的亲切关系和真诚的感情,对遭受重大挫折或失败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家人一旦发现亲人遭受到重大挫折或失败,更要宽容,抚慰,不要疾言厉色,将其逼上绝路。 怎样观察或发现家人或周围的人有无轻生的倾向呢?以下是可供参考的几个方面。 和一切事物一样,人的行为发展到极端,就会走向反面,甚至发生意想不到的悲剧。专家们认为,轻生者有不少是反常的,可从其表现的“危险点”中予以早期发现: 一、饮酒、吸烟过量 平时很少饮酒或吸烟的人,突然闷闷不乐,频频饮酒或独自大量吸烟,语无伦次,沉默不语、眼神呆滞。 二、食欲明显下降 面容清瘦、形容枯槁、精神抑郁,心灵破碎,处于绝望之中,因而食欲下降。 三、断绝社交活动 对周围所发生的一切毫无兴趣,时而长吁短叹,时而又焦躁不安,仿佛已到了世界末日状。 四、诉说不幸 找医生、亲属或朋友反复诉说个人的遭遇与不幸,往往流露出低沉的厌世情绪。 五、神态反常 忽由低沉转为激昂,由忧愁转为欢乐,一改往日不修边幅的旧习,梳妆打扮;或挥金如土,突然离家出走等。他们一旦失去理智,就可能干出报复或轻生的事来。 具有多项危险因素的人,被称为自杀的危险人群,也即多发人群。日本学者高桥祥友提出的自杀危险因素有以下9项: 一、年龄因素 一般说来,自杀率随年龄增长而上升,即年龄越大自杀率也越高,但在青春期至结婚前年龄段的发生率又较高。 二、性别因素 一般说来男性较高,男女之比为3:1。但在自杀未遂者中,女性又比男性多2—3倍。 三、自杀企图史因素 有自杀企图而有幸被救活的人,大约有10%的人有再次自杀的行为。 四、自杀家族史因素 近亲中(也包括好友)有自杀者。 五、精神疾患因素 躁郁忧、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酒精中毒、药物依赖等。 六、未婚、离婚以及与配偶长期离别者。 七、有过重大生活挫折史者。 八、明知如何防止事故却故意不采取措施者。 九、幼儿期经历过肉体或性的虐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