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世界普遍采用1979年美国卫生研究院糖尿病资料组提出的临床分类法,并于1980年为世界卫生组织(WHO)糖尿病专家委员会所采纳,并于1985年做如下修改: (1)糖尿病:①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DDM)。②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NIDDM),又分为肥胖型和非肥胖型两种。③营养不良性糖尿病(MRDM)。④其余类型(继发性糖尿病),包括胰腺疾病或胰腺切除引起的胰源性糖尿病、内分泌性糖尿病、药物及化学性糖尿病、胰岛素或胰岛素受体异常遗传综合征等所引起的糖尿病。 (2)葡萄糖耐量异常(IGT):过去叫无症状期糖尿病,又叫化学性糖尿病、隐性糖尿病、亚临床型糖尿病或界限性糖尿病,但真正转变为糖尿病者每年仅有1%~5%,10年后有半年以上糖耐量可恢复正常,但需长期随访。此组病人中肥胖者较多,常伴有高血压、高血脂症,因而发生大血管病变伴动脉粥样硬化者比正常人增多。此组按体重可分为肥胖型、非肥胖型和其余型三个亚型。 (3)妊娠期糖尿病(GDM):仅限于妇女妊娠期发生的糖尿病或其糖耐量减低,不包括已知糖尿病者的妊娠妇女。大多数病人分娩后随访,糖耐量可恢复正常,仅有30%以下病人于5~10年随访中转变为真性糖尿病。孕妇中有1%~2%可发生妊娠期糖尿病,母体与胎儿均易发生并发症,病死率较高。 (4)有糖尿病危险倾向类型:包括以往糖耐量异常及潜在性糖耐量异常。 以前曾按发病机制不同而分为Ⅰ型糖尿病和Ⅱ型糖尿病。因糖尿病发病机制尚不清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研究小组于1985年废止了Ⅰ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这种分类名称。因为Ⅰ型、Ⅱ型糖尿病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为了避免混乱,可将其视为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和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的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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