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决定给因复发性丙肝的患者再次肝移植时,应在其刚表现出肝功能失代偿临床表现时即采用。
西班牙瓦伦西亚La Fe大学医院的Marina Berenguer医生及其同事在今年10月号的肝脏病学杂志上提出了这个警告。Berenguer医生的研究小组回顾了肝移植后发生丙肝肝硬化的49例患者的自然病程,其中39例患有临床代偿性疾病。
作者将临床失代偿定义为“发生有或无外周水肿的腹水、胸水、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自发细菌性腹膜炎,或肝性脑病。”文章称,具有至少一项以上症状的患者的一年生存率仅为41%,而研究的所有患者为74%。
研究人员称,患有临床代偿性疾病的39例患者中的18例从研究开始“平均7.8个月后具有至少一项失代偿表现。”
研究人员称,Child-Pugh评分在A以上、诊断肝硬化复发时白蛋白水平低、首次肝移植至复发肝硬化的时间间隔短,都“与失代偿、再次移植和死亡率密切相关。”
研究人员指出,肝移植后复发丙肝的病程发展比非移植患者发生丙肝快得多。他们指出,“随着肝移植中心进入活跃的第二个十年,(复发丙肝的)肝移植受者发生肝硬化的数量将在随后的几年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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