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疾病大全首页 > 女人 > 全身
强迫症

概述
  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的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感到十分苦恼。
  本病通常在青少年期发病,也有早在童年期发病者。儿童期强迫症中,男孩的患病率约为女孩的3倍。

病因
    过去大多认为本病源于精神因素和人格缺陷;近些年来,广泛采用药物治疗效果显著,提示本病的发生有其生物学基础。 
  一、遗传。
    二、生化。   
  三、解剖。   
  四、生理。   
  五、心理。  
  

症状
    临床表现: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包括强迫思维、强迫情绪和强迫意向,以及强迫动作或行为;可以一种为主,或几种兼而有之。 
  一、强迫观念。
  (一)强迫思想:有如下一些表现形式: 
  1、强迫怀疑: 
  2、强迫性穷思竭虑: 
  3、强迫联想:
  4、强迫回忆:
  5、强迫情绪:
    6、强迫意向:
   (二)强迫动作和行为。
  往往是作为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患者不由自主地采取的顺应行为。 
  1、强迫检查。
  2、强迫询问。    
  3、强迫清洗。 
  4.强迫性仪式动作。
  5.强迫性迟缓。
   

检查
  有典型的强迫症状,患者认识到强迫症状来源于自身,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为之感到苦恼,试图加以排除或对抗,或迫切要求治疗者,一般诊断并不困难。但慢性病例,患者在试图摆脱强迫症状失败之后,形成了适应于其病态心理的行为方式,对其强迫症状不再感到苦恼,转而坚持保留其病态行为,不再要求治疗。 

治疗
  一、药物治疗。
  主要采用具有5—HT重摄取阻滞作用的药物,以氯丙咪嗪最常用。 
  1、氯丙咪嗪:
  2、氟西汀:
  3、其他抗抑郁剂:如丙咪嗪和阿米替林用于治疗强迫症。 
  4、苯二氮卓类: 
  二、心理治疗。 
  1、支持性心理治疗。
  对强迫症患者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使患者了解其疾病的性质,指导患者把注意从强迫症状转移到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去,有助于减轻患者的焦虑。 
  2、行为疗法。
  主要采用暴露疗法和反应防止法。暴露疗法的目的在于减轻强迫症状伴随的焦虑;而反应防止技术则目的在于减少仪式动作和强迫思维出现的频度。一些研究结果表明:行为疗法与药物疗法合并使用,往往可以取得较佳效果。 
  3、精神分析。
  对部分强迫患者有效。 
  三、精神外科治疗。
  

  

页面功能 【参与评论】【收藏此文】【打印文章】【网上投稿关闭窗口
上一编:恐怖症
下一编:流行性斑疹伤寒(虱传斑疹伤寒)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