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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案引发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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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001年入夏后,河南省沁阳市警方根据一条举报线索,经深挖细查,费尽周折,震惊中原大地的一起特大系列抢劫、强奸案方才告破。
  罪犯张春利,是一个年仅25岁的“二进宫”人员。从去年7月至今年6月,他流窜在沁阳市西郊一带,连续进行抢劫、强奸犯罪,受害女性有记载的竞达23名。
  其实,这个案情本身并不复杂,罪犯作案手段也谈不上有多么高明,但由此案引发的话题却是沉甸甸的。
  在这23名受害女性中,有干部、教师、工人、待业青年、打工者,学历最低者初中文化,最高者达到大学专科。她们身遭不测的地点大部分都在家属居民区,有的甚至距国家机关所在地、公安专政单位仅有几百米之遥。受害的时间也基本发生在晚上9点至凌晨1点左右,也就是惯于消闲的人们纳凉之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面对强暴的歹徒,本可呼救一声、抗争一番就免遭不测的,但竞无一人奋起反抗,无一人事后报案。最后,还是一位在这些受害女性中学历最低、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打工妹,因不堪罪犯不断的胁迫,几经犹豫,才奋然告发的。
  案件告破,执法者并不觉轻松。接下来,干警们根据罪犯供述,马不停蹄地向受害者调查取证。出乎意料的是,很多受害女性态度冷漠,有的避而不见,有的躲躲闪闪,有的干脆矢口否认……
  如今,作恶多端的色魔已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历经噩梦的人们又生活在平静之中。但是,生活中出现的疑团使我们总是难以释怀。因为,又有谁能保证,类似的噩梦不再发生?我们真的无法让自己轻松。
人物一:受害者的隐衷----迈出这一步需要的是勇气,我没有这个胆量
  28岁的女工金某,是此案受害者之一,高中文化程度,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我家住在西区一栋居民楼的四层。那日下班吃过晚饭,因为丈夫出差,孩子在奶奶家住,一个人觉得很无聊,就坐在电视机前看文艺节目。插播晚间新闻时,也就是夜里10点整,猛然想起白天骑的自行车还停放在楼下。现在的小偷多,家属区丢自行车的事时常有,我不敢大意,就关掉电视机,锁上门,走下了楼。
  家里在下面还有一间贮藏室。看到自行车还停放在那里,我就打开贮藏室推了进去。谁知,刚把自行车放好准备出去,冷不丁背后出现一条黑影,我吓得不待张口大叫,嘴就被一只大手死死地捂住。黑暗中,只听一个声音低吼:“甭喊,听话就留你一条活命!”
  就这样,在自己的家门口遭到强暴,我又气又恨。歹徒在施暴后,早已逃之夭夭。我想喊,却没敢喊出声,我想叫,可怎么也叫不出来。其实,那个时候附近的一楼人家,灯光还亮着,隐隐还可听到里面的说笑声。也不知当时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反倒担心惊动了四邻,好像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带着屈辱,我没有再回到家中。半夜里,敲开了最要好的朋友舒杨的家门。一见到她,泪水止不住哗哗直流,一切不知从何说起。等到心神稍微有点安定,舒杨才慢慢地细问原委。
  等我吞吞吐吐地把事情讲完,舒杨气得满屋子跺脚,大骂世道的不公,大骂色狼的恶行。等骂够了,骂累了,又显出一副忧心忡忡的焦灼,问我准备怎么办。心灵遭此重创,乱哄哄的,自然理不出头绪。于是,舒杨显得很胸有成竹,细声慢语地劝慰我千万别去报案,并用身边已出现的人和事仔细分析,反复权衡利弊,得出的结论是:不管心疼肚疼,这口恶气也只能“打掉门牙忍着往肚里咽”了。
  那些天,我思来想去,实在憋闷得发疯。我是一个女人,对孩子是母亲,对丈夫是妻子,在单位里是职工。今后要在家庭中生活,在社会上混个面子,这种事一说出口,丈夫怎么看,周围人如何饶舌?身边的例子不是没有,明明是受害者,名誉却无端被败坏,走到哪里都好像矮了半截,一辈子背上了精神包袱甩不下。闹不好,家庭还会破裂。屈辱伤害能忍则忍,而来自家庭和社会的误解,比刀子穿心还痛哪。
  不错,公安人员第一次上门取证,我又恼又羞不予配合,态度也不大好。本来,这口恶气忍了也就算了,一切刚恢复如常,又要去揭那刚愈合的伤疤,不难受才怪。这下,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丈夫虽没有很责怪,可在家里的表情极不自然。他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家里出了这种事,心胸再宽,思想上也一时难以转过弯。再看看周围人眼光中的那种复杂,谁能说得清道得明。出了这种事的女人,最说不得嘴呀。
  当然,不反抗,不报案,决不是把这件事看得很淡很淡。相反,它留在心灵的伤害,是很难弥合的。
  此时此刻,我相当敬佩那些身遭不测而奋勇抗争,直至把恶人送上法庭的姐妹。要知道,那是需要多大的胆量和勇气啊。而我缺乏的,恰恰就是这一点。但是,我相信世上有因果报应,坏事做多了总会遭报应的,迟早会有人管的。
  说这些话时,金某声音发颤,浑身发抖。看得出,这位曾身遭蹂躏的无辜女性,担心来自家庭以及社会的压力,更有甚于抚慰自身精神上的创伤。
人物二:作案者的坦白
----其实心里是很虚的。假如她们反抗,也不敢那么放肆
  张春利,矮矮的个头,小小的眼睛,一副没精打采的孱弱身子。在高墙铁网下接受讯问,他显得十分猥琐,令人生厌。
  我在家里是独子。中年得子的父母对我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自然,几个姐姐也处处让着、忍着。无形中,我在家里成了“老大”。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培养了我任性、懒散、自私自利的性格。上学时,最讨厌上课,一听老师布置作业,就头痛得要命。因而,小学刚毕业,任凭谁规劝,我也不再念书了。
  晃荡了几年,父母担心自己的儿子疯野了闯祸,就通过门路,在市里一家工厂给我找了一份工作。
  那份工作比较轻松。无聊时,我常凑到工友之间,津津有味地听他们讲男女之间的那种事,或说笑着一些上不去台面的黄段子。那真是一剂吗啡,刺激得人异常兴奋。闲暇时,邀三两个臭气相投的朋友,溜到录像厅看录像,尤其是镜头上男欢女爱的事,觉得有滋有味挺稀奇。时间长了,难免就想入非非,不能控制。有一次,路遇一模样俊俏的女人,想强行和人家干那事,结果进了监狱。
  你问我为啥又“二进宫”?我当然知道这是犯法的事,可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一开始,我也很害怕,有了上一次犯事的经验,做起“活”来谨慎多了。头一次,我一吓唬,受害的女人就像小绵羊一样,服服帖帖。过了一段时间,风平浪静,我的胆子越练越大。后来,我也琢磨,就把作案的时间都安排在晚上9点至凌晨1点左右,目标专门盯在单身独行的女子身上。遇到她们,我一诈唬,她们乖乖地跟着我就走。有时,作案时也碰到过相遇的行人,但现在管闲事的人不多,他们也不大理会我在干什么,加上女的又不敢吭声,因此也一次次都能得逞。
  记得去年夏日的一天夜里,在离公安局只有几百米的路上,我又捕捉住一个“猎物”。不过,这个女人高个头,身体看上去很强壮。那时我就想,吓唬不住她,就赶紧溜。谁知,我掏出玩具刀,低声一吼,她就浑身哆嗦。不费吹灰之力,她就被我胁迫到附近一间废弃的小屋。
  完事后,本想威胁她事后不准报案,想不到的是,她竞哭泣着低声央求:“我是有家有女儿的人,出了这种丢人现眼的事,让我以后咋抬头做人?求求你,咱们以后井水不犯河水,谁也别再找谁麻烦。”听听,她还求起我来呢。我吃饱了撑的,谁还敢再招惹你?
  也甭说,还真有冤家路窄的时候。那也是去年秋天的一个中午,因为白日无事,我在市区里轧马路。在一家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前,我驻足那里犹豫着是否进去闲逛。突然,一位熟悉的年轻女性,正好和两个女伴从商场中走了出来。刹那间想起,那位正是自己前天夜里强暴的女人!一时,我浑身冷汗直冒,心里狂跳不已:完了,完了。
  躲避已经来不及。我正想拼命逃之溜之。奇怪的是,她瞅见我,先是一怔,随后脸马上红了,装做不认识的模样低着头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很快就融入了攘攘人流。
  虚惊一场啊!犯法的事儿,我也胆战心惊。那次回去我才发现,裤档里尿湿了一大片。
  点评:做贼毕竟心虚,邪恶终究见不得阳光。可恶的歹人之所以连续作案得逞,就在于摸透了我们人性中的某些善良的弱点。

人物三:旁观者的感言
----对罪犯的痛恨自不待言,但为了正义需要付出代价
  安姗,女,38岁,大学本科文化,中学教师。
  因为和受害人小妮同一宿舍,平时关系又铁得很,肚里还真有话要说。
  案不发,我们真的一切都还蒙在鼓里。现在仔细一回忆,那时小妮也真有点反常呢:表情呆板,不言不语,整个人瘦了很多。劝是劝过,效果不大。女孩子的事多秘密,我误以为是恋爱正闹心哩,没往深处想。
  问我遇到这种事咋想?假如我遇到歹徒,决不会像遭到不幸的姐妹那样忍气吞声,我会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尊严。也不能说没有后顾之忧,家庭、社会的压力暂且不说,仅无休止地接受询问作证就让人受不了。
  发生一起这样的案件,从受害人报案到最后结案,公检法机关都要询问被害人,自身心灵受到伤害,精神遭受创伤,往往不堪回首。然而,每接受一次询问,还要把细枝末节详详细细讲得清楚明白,提供那些令人难以启齿的证据,确实让人感情上难以接受。
  有时,警车呼啸着直奔你的住处或工作场所,当着家人和同事的面,弄得满城风雨。本来是受害者,倒好像做了丢丑的事一样。碰到这种事,也真难为了无辜受害的姐妹们,不是有人说过:“宁可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也不愿站出来去作证。”细想想,也不能责怪受害女性的软弱,什么事情总有它的深层原因。
  当然,司法机关都是在按照法律程序办案。换一种角度看,人家没日没夜玩命,还不是图个国泰民安?我只想说,为了正义,有时的确需要我们付出一定的代价。
  点评:隐私案件,理应依法替被害人保守秘密,办案人员应多体谅受害人的处境。人格的尊重,是一切执法艺术的最佳境界。
人物四:办案人的告诫----法律是最好的“护身符”,保护自己就须知法懂法
  吴大富,男,56岁,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从事法律工作22年。
  这桩特大系列抢劫、强奸案件,在社会上产生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也是我们政法机关历来严打的重点。
  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办理起来,我和同事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难!
  很多受害的女性,在遭受狂妄之徒的不法侵害时,由于诸多内外因素,思想负担重,思前想后考虑的问题复杂,最后屈辱地只好吃“哑巴亏”,不敢报案,不去检举。即便报了案,因缺乏法律知识,不注重保存证据,时常延误了时间,给打击犯罪带来很大的困难。甚至有不少强奸案件的被害人,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经不住说情者的无理纠缠,担心日后遭到打击报复,或者经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而半途翻证,使司法机关陷入尴尬的两难境地,而犯罪分子则逍遥法外。
  当然,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也应在充分尊重女性的基础上,改进工作方法,讲求工作艺术,视受害者如亲人,树立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帮助受害女性解除精神压力,解除她们的思想负担,鼓励她们勇敢地站出来,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并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法律对隐私案件要保密的有关规定,排除执法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真正用法律去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使社会丑恶现象无处藏身,还我们社会一个明亮干净的世界。
  点评:对于身遭不幸的受害女性,全社会都有责任用爱心抚慰她们遭受的精神创伤,司法机关责无旁贷给不法之徒以严厉制裁。只有依靠法律讨回公道,才能赢得民心,赢得信任,赢得社会的安宁。但实现这一目的,仅靠公检法机关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发生在河南省沁阳市的这起特大系列抢劫、强奸案件告诉我们:没有受害人自觉的法律意识和勇敢地站出来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没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社会正气,犯罪分子将还合肆无忌惮地作恶!
  这场噩梦的发生,不啻一记警钟,振聋发聩,令人深思。我们不妨冷静地反思一下:生活中,我们究竟缺少点什么?希望答案就在您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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