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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偷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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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有心理学家进行了一项全球性欲调查,从男性出轨的频繁程度,断定男性好色乃出于天性,纯粹是体内基因促成滥交行为。论调一出 
 
  最兴奋的当然是曾有外遇前科的男性,当即拋去仅余的罪疚感,迫不及待向伴侣宣示自己不忠乃为自然“所迫”,因为他是男人。连出轨的理由都有科学支持,怎不振振有辞?如此下去,以后男人好色绝对行之有理了。

  心理学家史密特依数据分析,发现较多数的男性比女性更渴望拥有多于一名性伴侣,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原始社会里的男人必须四处“播种”,才能增加基因散布出去的机会以流传万世。反之,女人保存自己基因的方法,则是留在家中,照顾孩子。

  听起来似乎有点突兀,就像把动植物繁殖下一代的雌雄两性分工法套用到人类身上。尽管这样说也并无不可,毕竟人类的性欲源自本能,一旦兽性起来,跟动物无甚两样。

  其实,把人性道德上的缺点“归疚”于基因,亦并非缺乏先例。著名动物行为学家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里就说,进化的起点始自基因,基因天生有自私和求存的特性,为求顺利繁衍复制,会打造"适宜"的人类行为和性格。在进程中,逐渐排除不够优质的基因。若把史密特的论据延伸至此,好色的基因更有利于繁衍,自然会在汰弱留强的循环中世世代代保留下来,成为男性的基本构成元素。

  无疑,此说也必引来社会学家大力反对,他们向来认为在性的需求上之所以男女有别,压根儿是社会期望造成的。一个有多位性伴侣的女子,会比同样情况的男子承受更多歧视目光,甚且谴责。心理学家的基因论述,只是一再深化她们的恶劣形势:男人滥交是“播种”,利于延续后代,女人滥交则是违反天然法则,故而是荡妇淫娃。

  我想,这类争论,每隔一阵子自会不断推陈出新,不会平息,实在不必太上心。现代两性关系里,出轨或外遇相当普遍,忠贞的一对一爱情则濒临绝种。不是只有男人才搞婚外情,女人也不是必然受害者,她们也会出轨。有女人甚至觉得偶然来一趟精神外遇,反而是现有关系的稳定剂。

  娶了著名女星中山美穗的日本文坛才子仁成,在新作《当下的恋人》的一个非常精妙的短篇里,写偷情的女孩跟男孩说:“可是,和他们上床后,我觉得好愧疚,回到家里,就能够温柔对你……因为很愧疚,所以能够温柔。这么一来,又渐渐想起你的好。”——如此错综复杂的情欲关系,基因又如何能解释个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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