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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患者眼中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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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的王女士出现了明显的怀孕症状,她到医院检查3次,大夫都说不是怀孕,而是妇科炎症,但吃了许多药也不见效。一个多月后王女士突然大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这时才发现诊断有误,是宫外孕。命是保住了,但为此花了近万元的医药费,留下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前不久,发生在北京市的这起医疗事故,使医患纠纷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日前,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召开的“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座谈会及由光明日报科技部组织的“医患关系研讨会”上,医务工作者及患者或家属,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遭遇,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事件:夜里突然嘴肿了,就为了这点儿小毛病跑了4家医院,结果不过是个过敏

郭晓红(新闻工作者):今年7月我父亲在家晨练时摔了一下骨折了,急忙送到北京市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大夫说,这么大岁数了不能手术,没法治,回家躺着去吧,让它自己慢慢长好。大夫话一出口我眼泪就下来了,80多岁的老人了又逢酷暑,一旦回家发生褥疮和肺部感染怎么办?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老人是大腿和肩膀两处骨折,后者居然没查出来。没办法,我们要求住特需病房,一天400元,可住了两天不但无一位大夫过问更没有任何救治方案。我要说的是,作为北京市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它的医疗水平达不到吗?绝对不是,而是冷漠!

某中学退休校长:我在学校工作,就在我身边发生了许多触目惊心的医疗事故:俩医生边聊天儿边给病人治耳朵,“噗”的一下把病人的耳膜吹穿了,本来就是一点儿小毛病,这下却落个耳聋终身残疾;一位同事住院7天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死的那天晚上9点我们问大夫怎么样,大夫答没事没事,两小时后人就死了;一位心脏病患者在合同医院久治不愈,只好自费到好医院,专家一次问诊就1小时,而合同医院七八次加起来不足20分钟,还把病历弄丢了;有肺癌脑转移患者直至病逝前4个月才确诊;一人夜里突然嘴肿了,第一家医院说我们看不了你去口腔医院吧,口腔医院说位置低看不了……就为了这点儿小毛病跑了4家医院,结果不过是个过敏。

陈宝珠(退休教师):我们学校有一位老师肚子疼,医院先说是阑尾炎,可手术后更疼,怀疑肠癌,再次剖腹探察,切掉3米肠子。可没过多久,大夫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不是肠癌。”

尹书起(年近70的退休科研人员):我老伴因心脏病在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住院治疗,一共住了15天,结账时的数据真可谓五花八门:第一次收费是3.06万,次日查账变成2.5万。血糖应是早晚各查一次,可8天查了75次,问护士,答,“是大夫安排的,给你退款不就得了”。用药压宁定,大病统筹办公室查的是15天使了97只50m g的,而查账组查得的是199只25m g的,如此悬殊,到底是多少?我的要求只有一个:要清单,可为了这张清单我跑了3年零1个月,院方有五六位院长,但谁也不肯出面。无奈,这个马拉松还要跑下去。

张瑞熙(退休新闻工作者):我老伴脖子上长了一个包,被诊断为淋巴结核,用药两个月不见效,包越长越大,后做了一个简单的B超,发现脾上已有了癌病变,中晚期。其实他得的病并非复杂的疑难病,却由于误诊丧失了最佳治疗期。正在这时儿子摔了一跤,在牙错位的情况下医生却坚持给他洗牙,以至今日无法复位。

原因: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纵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疗设备也会用歪

王北京(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纪委书记):医患矛盾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一方面医务人员缺乏服务意识态度不令人满意,医疗质量存在缺陷,加之病人的法律意识在增强,而医务人员却相对弱化,这种不平衡导致双方权利与义务发生过多不应有的冲突;另一方面病人或家属对治疗效果抱有不正确的认识,期望值太高,病人对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有些调整不适应;第三方面与公安机关对医院的安全状况重视不够等社会因素有关。

于宗河(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副会长):医患矛盾的焦点实际上就是钱的问题,国家需要减少医疗费用,病人想少花钱看好病,而医院的生存发展、医务人员的收入90%以上靠医院自己的收入。当前80%-90%的患者看病仍需自费,医患之间缺乏缓冲地带,一旦生病负担就很重,成为医患矛盾加剧的重要因素。

郭晓红:据统计,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误诊率也是比较高的,看过一个统计大约是30%。其实出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要尊重患者。记得作家毕淑敏的小说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医学院老师带领学生上解剖课时,先要向遗体默哀致敬,老师说,不管他生前是英雄还是罪犯,是富翁还是乞丐,现在他的遗体为教学服务,我们就应该尊重他。一具遗体尚且得到如此礼遇,何况有权利要求健康的活人。

某中学退休校长:医患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在医生,许多问题都是由于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低所致。我们做老师的常说这样一句话: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医生也一样,如果把病人都当成自己的亲人,那么他就是神。教育界经常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你把工作当成事业还是当作一种谋生手段?医生也要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认真负责,一个濒临死亡的人被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你的事业是何等的神圣。大家亲历的那些事例都是因为技术水平不高设备不好吗?绝对不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纵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疗设备也会用歪。因此,呼吁医务界应下大力气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对策:医患要相互尊重,医生尤其应加强自律。同时,让所有的医院进入市场接受大浪淘沙般的洗礼

王北京:最重要的是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自律,医院应当依法治院,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向他们提供可信赖的医疗服务。

姚宽宝(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医疗纠纷的诱因80%以上不是医疗技术、质量方面的问题,而是服务不到位,说话态度不好引起的。医院需要引入新的服务理念,通过良好的服务融洽医患关系。

某退休老师:教育部准备出台一个有关学生在校受伤害的相关条例,其中规定,学生在校出事,责任都在学校和老师。学生与学校、患者与医院,这之间的关系是相似的,卫生部门不妨也制订这样一个条例,明确责任与权利,使医患关系走入良性循环。同时,下大力气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让所有的医院进入市场,大浪淘沙。今年北京市私立学校因为生源不足已倒闭关门18所,我想,医院面临同样的危机。

殷毅(离休新闻工作者):从根本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要改革我们的医学教育体制。过去的医学院毕业生闭着眼睛摸一块人骨就知道是哪个部位的,现在的毕业生睁眼戴眼镜都未必能认得出。为此建议医学院的学制延长至7-8年。

黄德嘉(华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副院长):医院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通过宣传,让社会了解医疗服务的特殊性、高风险性,增进广大群众对医院的了解。

唐伟松(北京协和医院外科主任):要提倡医患相互尊重。例如,病人对治疗方案有知情权,医生要尊重患者的个人权利,在制订治疗方案时要与病人及家属协商,同时患者及家属也要尊重医务人员。现在尊重不够,特别是护士遭辱骂、受到性骚扰的事经常发生。

吴肖叶(江西省肺科医院院长):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不负责任”如何界定?需要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否则医务人员动辄就可能被推上刑事审判庭。

胡全瑜(退休干部):我的就医经验或许能给大家提个醒儿--对自己的病要有个了解,不要百分百听医院的。我曾经低血钾高血压,血压220/120,总也降不下来。住院时一个大夫要给我抽血化验血钾,我的目的是想弄清楚原因,而不是反复地查血钾,我坚持不抽,得罪了大夫,他不管了。另一位大夫对我的病情感兴趣,建议我去一家大医院检查,经会诊,我得的是肾上腺瘤,手术顺利,血钾血压全正常了。我十分庆幸自己没有听第一位大夫的话,否则我这一辈子就是高血压了。手术时,大夫要用腹腔镜,我到处咨询后了解到腹腔镜当时正处于试验阶段,我编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大夫同意了不用它。结果表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许多用了的都受了二茬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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